【推薦】承諾合同四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承諾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諾合同 篇1
企業名稱(甲方):職工姓名(乙方):
甲乙雙方于20xxx年11 月1 日訂立了為期壹年的勞動合同,現經甲方提出,并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南寧市青秀區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承諾合同 篇2
我公司一旦被推薦位中標候選人,我公司將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與招標人洽談施工合同。我公司對其合同的主要條款予以承諾。
我公司若對下列合同主要條款不接受的、招標人有權選擇第二、第三候選人。
一、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按國家規定的驗收辦法驗收。
二、工期
投標工期120天,如因為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得順延,并承擔因工期延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本工程因工期緊,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工期一概不給予順延,我公司因充分考慮各種影響工期的因素,包括雨季施工、停電燈措施。不計取趕工措施費。如因為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工期不得順延,且每拖延一天,承擔伍佰元的工期違約金;并承擔因工期延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工期違約金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確保達到本工程相關文件指定的驗收規范標準。由于我公司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達不到招標規定的標準,我公司應及時返工,承擔返工費,工期不順延且承擔合同價款2%的經濟處罰;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由建設單位承擔返工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四、工程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按中標單位承諾的投標報價一次包死,合同價款的調整按本招標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簽訂開工后15日內支付工程總價20%的工程預付款。
3、其余工程款,扣除首付的'20%后按當月實際工程進度的80%撥付工程進度款,設計變更工程量的工程款按進度款比例同期調整支付,支付至工程總造價80%后停止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結算審定后,除按規定留保修金外,其余尾款30日內給予付清。
4、工程竣工結算完畢后,留5%作為工程保修金。
5、保修金按照建設部規定期滿,并認真履行了保修職責后退還,利息不計。
6、合同價款的調整:按第二章第7條執行。
五、工程分包
為確保工程質量,我公司不得將工程轉包、掛靠。特定的施工工藝及材料必須是分包時應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符合各項建筑法規的要求,建造師必須是本單位注冊的建造師。
工程施工的建造司和所有管理人員必須同投標書所報人員一致,并始終在相應崗位上。否則,甲方可終止合同,乙方無權退回投標保證金,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負責本項目的建造師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因特殊情況外出需征得業主方同意。
六、安全生產
施工過程中,我公司應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發生重大施工責任事故或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和賠償
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D-1999-0201)》通用條款第35條和第36條規定的違約和索賠。
1、無論甲方或乙方不安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而使合同無法履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執行投標承諾,擅自更換建造師及技術負責人或對工程轉包、未經甲方同意對工程分包等行為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
損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擔。
八、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問題,雙方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調解決,必要時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如果還有爭議,由有關部門進行仲裁,或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九、合同的補充、生效和失效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行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公證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結清債券債務后合同自然失效。
投標人:云南永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20xx 年4月10日
承諾合同 篇3
勞動者不簽勞動合同承諾書的法律效力應如何認定
案情介紹
孫某與20xx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資1200元,勞動合同承諾書。孫某工作期間,該公司每月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辦理社會保險。20xx年1月20日,孫某以公司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同月25日辦理完畢交接手續離開公司,20xx年3月,孫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某公司支付20xx年2月到12月期間未訂立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庭審過程中,某公司處以一份由孫某于20xx年4月1日書寫的《聲明》,表明某公司已向孫某通知簽訂勞動合同,并發放勞動合同文本,由于孫某原因不愿意與該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孫某對該《聲明》的真實性予以認可。某公司據此以孫某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符合支付雙倍工資的情形,請求駁回孫某的仲裁請求,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承諾書》。
爭議焦點
勞動者主動與用人單位達成不簽訂勞動合同承諾的,用人單位應否支付雙倍工資?
分析:
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方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予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作“的規定強調用人單位應主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當用人單位履行了訂立勞動合同相關手續因勞動者自身原因而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時,不能簡單認為用人單位沒有履行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而是錯在勞動者。因此孫某的仲裁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而筆者認為,應當支持孫某的仲裁請求。理由如下: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的義務,因此單位應主動提出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包括應當向勞動者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供勞動合同文本、與勞動者進行協商等程序。其次,法律并未強調不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因以及過錯,沒有區分是誰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只要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5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予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本案中,用人單位并未與孫某終止勞動關系,反而以孫某“聲明”為依據,規避法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并非為考慮因勞動者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該規定賦予了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不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權利,即單方終止與勞動者勞動關系且不支付補償金的。因此,用人單位應依法行使終止勞動關系的權利。當用人單位怠于行使此權利而導致的勞動關系在未簽勞動合同下進行的不良后果時,應有用人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承諾合同 篇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承諾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被承諾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諾人的資格 :
1、承諾人是按照中國法律成立、合法續存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2、承諾人的經營活動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
3、承諾人的經營活動不會對被承諾方構成欺詐和侵犯;
4、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承諾人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第二條 本合同所規范的行為為:
1、借助因特網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
2、郵購;產品承諾協議書范本。
第三條 承諾人承諾之貨品總價為人民幣4298元。其產品規格如下附表:
第四條 承諾人針對其所售貨品承擔下列義務:
1、貨品包裝:產品承諾協議書范本。
提供愛瀛金網寶盒壹件
2、隨貨同行:
提供鑒定證書原件壹份
提供承諾合同書壹份
3、運輸及保險:
提供免費EMS保價快遞
4、發運期限:
收到貨款24小時內
5、退貨(款):
承諾在貨品發出之后三十日內接受無理由退貨(款)
6、貨品質保期:
終身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承諾人對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質不佳所造成的質量問題按照原價貳倍賠償。
2、承諾人對于提供假冒偽劣產品所造成的道德問題按照原價拾倍賠償。
第六條 時間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2、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第七條 本合同訂立地為南京,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簽字蓋章: 被承諾人簽字蓋章: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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