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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創造協議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相關的協議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職務發明創造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職務發明創造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存有勞動關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自愿就與職務發明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定義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或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含義: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人:是指對發明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管理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工作的人,不是發明人。
職務發明: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二、職務發明的范圍
乙方做出的發明創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職務發明: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
2.履行本單位在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工作所做出的發明創造;
3.退休、調離原單位后或者勞動、人事關系終止后一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原單位分配、安排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4.主要利用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所做出的有關發明創造。
三、發明創造的報告及確認
1.乙方應自做出發明創造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報告該發明創造,并提交發明創造方案的書面簡介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對乙方報告的發明創造,甲方應就該發明創造是否為職務發明做出書面確認。
3.乙方做出的發明創造系職務發明的,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保護
三、職務發明的保護
1.對乙方報告的職務發明,甲方有權做出是否予以保護以及采取何種保護方式的決定。甲方對職務發明的保護方式有:申請專利、作為企業秘密予以保護或者予以公開等。
2.甲方就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申請專利。
3.甲方擬停止職務發明的專利權申請程序或者放棄職務發明專利權的,應通知乙方。該情況下乙方有權有償或無償從甲方處獲得該職務發明專利申請權,乙方無償獲得有關權利后,甲方享有免費實施該職務發明的權利。
四、職務發明的保護
1.對乙方報告的.職務發明,甲方有權做出是否予以保護以及采取何種保護方式的決定。甲方對職務發明的保護方式有:申請專利、作為企業秘密予以保護或者予以公開等。
2.甲方就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申請專利。
3.甲方擬停止職務發明的專利權申請程序或者放棄職務發明專利權的,應通知乙方。該情況下乙方有權有償或無償從甲方處獲得該職務發明專利申請權,乙方無償獲得有關權利后,甲方享有免費實施該職務發明的權利。
五、職務發明的權屬
甲方為該職務發明的權利人,享有申請專利、作為技術秘密保護或者公開等的權利。該職務發明專利申請被批準后,甲方為專利權人。乙方享有署名權。
六、職務發明的獎勵
乙方做出職務發明的,甲方根據公司內部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精神及物質獎勵。
七、保密義務
1.乙方對其完成的職務發明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公開該發明,也不得私自申請專利或者向第三人轉讓。
2.為確保發明創造在獲得專利前具有新穎性,甲乙雙方應對其知悉的有關發明創造的內容予以保密。
3.甲方決定對乙方做出的職務發明以企業秘密方式予以保護的,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保密規定,不得向他人披露發明創造的內容。
4.本條之規定不受本協議第八條之約束。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年內有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將職務發明申請專利的,該申請產生的權利由甲方享有,乙方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返回給甲方,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向他人披露職務發明之內容,造成甲方商業秘密泄露或無法申請專利的,甲方有權視情節對乙方做出罰款、開除等處分,并要求乙方做出賠償。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就爭議之解決無法形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且與本合同正文的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職務發明創造協議2
甲方: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之間存有勞動關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乙方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有關事項,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職務發明創造的界定
1.1乙方作出的發明創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職務發明創造:____________
1.1.1乙方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職責、承擔甲方交給其的任務等;
1.1.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1.1.3乙方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作出的發明創造,“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甲方有權使用、支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技術資料、信息等所做出的有關發明創造。
1.1.4乙方辭職、退休、因其他原因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后1年內做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1.2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是否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由甲方確定,乙方不持異議。
第二條、職務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
對于乙方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所有權屬于甲方,全部知識產權屬于甲方,向中國或外國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屬于甲方。
第三條、對獲得專利權的職務發明創造的獎勵和報酬
3.1對于乙方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申請中國或外國專利并被授予了專利權的,甲方給予乙方獎勵和報酬。
3.2獎勵和報酬方式:____________貨幣(注:____________幣種為人民幣)。
3.3獎勵和報酬數額:____________
3.3.1對于乙方一人作出的每一項職務發明創造,甲方申請專利并被授予中國或外國專利權的,對于發明,甲方給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和報酬;對于實用新型,給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和報酬;對于外觀設計,給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和報酬。
3.3.2對于乙方和其他人共同作出的每一項職務發明創造,甲方申請專利并被授予中國或外國專利權的,對于發明,甲方給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和報酬;對于實用新型,給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和報酬;對于外觀設計,給予乙方不低于元人民幣的一次性獎勵和報酬。
3.4支付期限:____________對于每一個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被中國或外國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專利權并公告后六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獎勵和報酬全額支付給乙方。
3.5對于乙方的每一個職務發明創造,甲方給予乙方的獎勵和報酬僅限一次性貨幣獎勵和報酬。除此之外,無論發生任何情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己實施專利、轉讓專利、給予第三方專利許可使用等),甲方不再給予乙方其他任何獎勵和報酬。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對于乙方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由甲方進行審查并自行決定是否向中國專利行政部門申請中國專利或者向外國申請專利。
4.2對于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甲方決定不申請專利、甲方撤回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被駁回、甲方的專利權被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宣告無效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獎勵和報酬。如果因乙方的原因甲方申請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如果乙方已經領取了獎勵和報酬,乙方須將該獎勵報酬全額返還給甲方。
4.3甲方以任何方式介紹、引用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時,有權不提及發明人。
4.4在甲方向乙方發放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和報酬前,乙方辭職或因其他原因終止和甲方的勞動關系的,甲方不再向乙方發放該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和報酬。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5.1對于甲方獲得專利權的乙方職務發明創造,乙方有權在中國或外國國家專利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
5.2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和報酬。
5.3乙方有權在個人簡歷、文章中提及甲方已經獲得專利權的乙方職務發明創造,并且披露自己的發明人身份,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6.1、對于甲方給予乙方的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和和報酬,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6.2乙方對甲方的保證
6.2.1對于乙方作出的職務發明創造,除國家專利文件中已經公布的信息外,乙方保證不向本協議外第三方披露與職務發明創造有關的全部技術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測試數據、設備情況、工藝條件、技術指標、資金使用和流向、經費開支等。
6.2.2乙方保證不自行將該職務發明創造以自己或本協議外第三方名義向中國或外國申請專利或進行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活動。
6.2.3乙方保證記錄和保留所有與職務發明創造有關的信息,并隨時向甲方披露發明創造內容和進展。
6.2.4乙方在完成職務發明創造期間制作和獲得一切文件資料、圖紙、手冊、報告、記錄、信件、照片、電子文件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都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保證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甲方要求持有、保管、登記、向甲方交存。
6.2.5乙方辭職因其他原因與甲方終止勞動關系,乙方須將全部研發成果、信息以及載體交給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手續。
6.2.6乙方保證不向本協議外第三方披露本協議全部內容、乙方每次從甲方獲得的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和報酬數額及其他信息、甲方有關職務發明創造獎勵制度、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等。
6.2.7乙方的保證義務和保密義務在乙方和甲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以及與甲方勞動關系終止后持續有效。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6.2.1條規定向他人披露職務發明之內容,造成甲方商業秘密泄露或無法申請專利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下同)。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6.2.2條約定,未經甲方確認發明創造的性質,擅自以自己或本協議外第三方名義申請中國或外國專利或將專利申請權轉讓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甲方有權請求專利主管機關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7.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6.2.3條、第6.2.4條、第6.2.5條、第6.2.6條、第6.2.7條約定,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形式、效力、解釋、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送達
甲乙雙方為履行本協議向對方發出通知和其他文件,向本協議載明的通訊地址發出時,如果以快遞、郵政特快專遞或者掛號信形式發出的,自發出之日起第四個工作日視為送達對方之日。
甲方指定聯系人為:____________乙方指定聯系人為: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加蓋公章并授權代表簽字、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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