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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裝修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惠州市裝修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惠州市裝修合同1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守信。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量:以合同預算表為準,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項執行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條工期
1、開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總用工時間:天
第三條工程價款
本工程總造價為:
¥:元
注:此價款為工程結算依據,最終要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算
第四條工程質量
本工程質量按以下第執行
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通用標準甲方特殊標準
第五條圖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采用以下第項執行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用為:元,圖紙設計費用不包含在工程總價款內
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圖紙
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3、施工圖紙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提供圖紙的,應在開工前天將圖紙交給乙方。
第六條合同組成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工程變更
1、工程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坦,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施工中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確定變更價款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后執行。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3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發包人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3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發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而實際工程繼續施工的,視為同意承包方人的價款變更要求。
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八條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開工前天,全部騰空或者部分騰空房屋,清除障礙物,對未能全部騰空的房屋內的家具和陳設采取保護措施,為承包人進場做好準備工作
辦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保證乙方能夠順利進場施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辦理的,相關費用應當由甲方償付給乙方,并且工期相應順延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電源,負責協調鄰里及管理機構之間的關系
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確認工作
施工期間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該房屋的,應當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護等工作,應當注意為施工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據規定交納應由其承擔的各種稅費。
2、乙方的工作
參加有關施工圖紙或者作法說明會議或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交由甲方審定確認
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防火規定,按期按質完成施工
未經甲方同意或者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試試拆改原建筑物主結構及各設備管線
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家具、陳設及水電管線的完好,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的通暢
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在關事項需要甲方確認的,應當及時并給予其必要的準備時間
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九條有關材料的約定
1、任何一方負責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均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合格產品,還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設計的要求。
2、對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者規格有差異的,對方有權要求更換,提供方應當予以更換。由此增加費用,由提供方承擔。
3、材料和設備進場后,統一由乙方負責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過程中有重大失誤而造成的材料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4、材料運輸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5、甲方應將材料和設備按時、按量運送到施工現場,并通知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
第十條有關施工和工期的約定
1、開工及延期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的方式向發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發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發包人在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2、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發包人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發包人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發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不可抗力
另行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4、工程竣工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十一條關于質量和中間驗收的約定
1、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甲方現場負責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因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書式通知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應承認驗收記錄。
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現場負責人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4、重新檢驗
無論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發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發包方指定的現場負責人為:,身份證號碼為:.發包方現場負責人的簽字確認視為發包方的確認。
第十二條關于安全施工的約定
1、安全施工與檢查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安全防護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方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十三條關于竣工驗收和結算
1、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自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后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交移手續。
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時,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為,否則視為甲方對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有關資料移交給甲方,雙方進行工程結算。發包人接到資料后天內未有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資料,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確認,若甲方在收到資料后既提不出書面異議又拒絕在結算單上簽字的,視為結算單已經得到了甲方的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關于工程價款支付的約定
1、雙方同意工程價款按下列方式進行確定:
固定價格:本工程總價款為:
其他方式:
2、雙方同意按下表執行工程款的支付:
支付次數
支付金額
支付時間
第一次:%元大寫:
第二次:%元大寫:
第三次:%元大寫:
工程驗收后天內付清。
3、特別費用的約定: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水、電費用由甲方承擔
施工過程中,因為乙方的因素違規被執法機構或者管理機構罰款的,罰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為是在甲方強行要求或者指揮下發生的,則罰款由甲方負責
合同附件預算表中沒有列明稅費,稅費由甲方按實際征收稅額向有關部門交納,已經列明稅費的,由乙方負責交納。
4、增加的工程項目,經雙方簽署增加協議確認后,甲方應就該增加工程項目支付預付款,預付款的金額為增加項目總造價的30%,另外的70%實行分期付款,甲方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項目造價大于人民幣壹萬元的,則甲方應按上述比例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關于工程保修的約定
1、乙方承諾工程保修期為自竣工之日起月內。損耗品、使用不當、人為破壞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損壞不在保修范圍。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在本合同簽署生效之前已經發布的對工程項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國家行政部門或者行業機構的規定為準。
2、甲、乙雙方對保修的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發包人違約: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2、發包方以上違約行為構成了一般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為:元,合同繼續履行。發包方其他違約行為應承擔的違約金為元。
3、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并經過承包方催告后仍沒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損失的,為發包方嚴重違約,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發包方應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違約金。
4、當發生下列情況時承包人違約: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應向發包人承擔元/天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行為應向發包人承擔元的違約金。
6、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簽訂本合同后,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7、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經過協商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并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否則,應當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項目確認書
2、施工圖紙或工藝說明確認書
3、項目變更單
4、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單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6、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細表
7、工程驗收單
8、工程結算單
9、工程保修單
10、發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第二十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惠州市裝修合同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房屋間數_____室_____廳;總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5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總日歷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_______日
第2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2.1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價款采用方式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____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固定價格加_____%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預付款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預付款扣回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第4條發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___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向物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申報登記,并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主動接受監督管理。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水、電、暖氣、煤氣管道),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系。
4.4負責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4.5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并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4.6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如無能力處理也可委托承包人處理,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5條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__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5.2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4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5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6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6條材料供應
6.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6.2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3凡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7條安全生產和防火
7.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7.2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3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違反消防法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8.1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標準(可選擇優良或合格)。
8.2優良工程等級增加的經濟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及國家制定的現行裝飾裝修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4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8.6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采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當向發包人提交說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說明書。
第9條工程變更
9.1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簽證,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并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人批準。
第10條竣工結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發包人接到竣工資料后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
10.2工程結算報告經發包人批準后,雙方簽字,三日內由發包人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11條工程保修
11.1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
第12條違約責任
12.1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_______元。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______元違約金。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______%。
12.3承包人應妥善保護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2.4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損失。
12.5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2.6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惠州市裝修合同3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注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_______%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_______%;當工期進度過半(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_______%。剩余_______%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_______%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復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_______%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惠州市裝修合同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相關地方標準和規范的要求,遵循平等、資源、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方和乙方就
一、工程概況和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承包范圍:
3、工程地點: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 438806.71 元(大寫:肆拾叁萬捌仟捌佰零陸元柒角壹分) 付款方式:按工程月進度付至80%,驗收合格后付清。
三、工期
1、總工期為:60日歷天 (年日至月
2、工期要求:乙方應按合同工期或經建設單位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四、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一切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公益、施工進度報審。工程的檢查、交接驗收等程序條件必須滿足質量標準和質量要求。
4、完工工程成品的保護:施工未經驗收交付使用的工程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負責保護,如出現損壞的必須立即修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質量保修: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
五、材料設備的供應
1、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輔料或制品由乙方負責供應。
2、乙方負責供應的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輔料或制品,必須符合國家、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相關材料安全標準及材料環保標準,并提供相關部門檢驗報告等資料文件。
六、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1、文明施工。乙方應做到現場文明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檢驗,如檢查發現不合格,乙方應及時整改。
2、安全生產。乙方應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檢查發現不合格,乙方應及時整改。由于乙
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及竣工圖。
2、乙方應負責工程的決算、審計工作。乙方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竣工結算。
3、本合同為總價合同,追加價款依據為:必須要有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簽證單;設計變更等。
4、乙方在拿到圖紙后,已經現場勘察過,所以類似墻面粉刷、拆除等都包含在總價中,不另外增加價款。
八、爭議及其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后,可以和解或協商解決,若雙方對爭議無法打成共識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解決。
九、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