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造價審計合同4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造價審計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造價審計合同 篇1
第一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審計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審計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審計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審計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自 年 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 咨詢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審計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審計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和工程造價審計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審計人以外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審計人的義務
第四條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審計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計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審計業務。
第五條審計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審計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審計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審計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審計人提供與本項目審計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審計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審計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審計業務的代表,負責與審計人聯系。
審計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授予審計人以下權利:
1、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審計人在審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審計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審計專業人員不按審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審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審計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審計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審計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計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審計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計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
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審計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審計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審計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審計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委托人如果向審計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審計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計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計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審計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蚪K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審計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審計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如果委托人對審計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審計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審計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因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的需要,審計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審計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審計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以外經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審計人及審計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計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審計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審計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建設工程造價審計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審計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審計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造價審計合同 篇2
委托人名稱(甲方): 貴州師范大學
受委托人名稱(乙方): xx會計師事務所
甲方委托乙方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審計項目情況
(一),工程項目名稱:貴州師范大學xx工程
(二),送審工程造價: xx元
二,委托審計的范圍和要求.
(一),審計范圍
1,檢查標底及投標預算的編制質量;
2,檢查施工,采購合同訂立是否規范;
3,檢查甲方確定的材料,設備采購價格是否合理;
4,檢查施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
5,檢查項目批復概算,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實施的情況;
6,檢查設計修改,設計變更是否合規,合理,是否符合有關程序及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7,檢查工程款支付情況;
8,檢查過程資料形成的'合規性.
(二),審計要求
1,乙方審計人員應積極進行現場檢查復核,特別是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和隱蔽工程等,并提供造價及合理性評價;
2,對超出招,投標書外的工程量,工程項目,報價等作出書面意見;
3,對已形成資料的合規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評價;
4,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一式六份.
三,審計時間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時間:自"委托協議書"生效之日起20天內完成.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相關建設管理部門,監理單位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責任:對出具的《竣工結算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五,費用標準及付費方式
(一),費用標準
根據貴州省物價局文件(黔價費[XX]327號文)及省教育廳(黔教審發 [XX]345號文)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以下標準計算審計費用:
1, 基本審計費按送審工程造價的xx0/00計取;
2, 審減部分審計費按審減金額的x%計取.
(二),付費方式
提供《竣工結算審計報告》后一周內,一次性結算.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貳份,報送教育廳審計處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即生效.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貴州師范大學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人: 聯系人:
地 址;貴陽市寶山北路180號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協議簽訂日期 200x年 月 日
造價審計合同 篇3
簽訂時間: 年 月
簽訂地:
甲方:
負責人: 職務:總經理
地址: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為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為,維護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框架合同。如有具體需求,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本框架合同與乙方簽訂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或甲方與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通過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咨詢事項確認單》確認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內容和相關咨詢酬金。
一、咨詢內容及服務規范標準
1.1項目結算審核內容:對 年 月至 年 月 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結算審計,主要是對施工造價及工程招標、施工合同、設計變更、隨工驗收及簽證、竣工資料等與結算有關的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審核。
1.1.1結算書的工程量計算是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工程取費是否執行相應計算基數和費率標準。
1.1.2利潤和稅金的計算基數、利潤率、稅率是否符合規定。
1.1.3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否符合規定的手續,有無施工情況與施工合同、監理簽證等不符的情況。
1.2項目竣工決算審核內容:對 年 月至 年 月 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主要是對竣工決算的真實性、概算執行、資產交付使用以及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控等情況進行審核。
1.2.1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情況。被審核單位是否有計劃外建設項目,有無自行擴大投資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情況,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規,有無混淆生產成本和建設成本的情況,有無未完工程、未建設工程和報廢工程,報廢工程是否經主管部門審批。
1.2.2工程項目資金的來源、支出及結余等財務情況。
1.2.3交付使用資產情況。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符合條件以及是否真實;有無虛報完成及虛列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等情況。
1.2.4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1.2.5建設項目全過程管控的合規性、有效性執行情況。
1.2.6有必要審查的其他情況。
1.3其他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內容見附件2。
1.4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規范標準見附件3。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咨詢專業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2.2應負責與甲方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有關的所有第三方間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3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 ,免費向咨詢單位提供與本工程咨詢業務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2.4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復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乙方要求第三方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盡快轉達,并負責資料轉送。
2.5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在咨詢過程中,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3.2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有權提出與本咨詢業務的第三方進行核對或查問的要求。
3.3乙方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3.4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明材料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資格)、咨詢工作計劃,完成咨詢業務。
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科學技能,為甲方提供與其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客觀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審計,不得擅自將本業務再委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
3.7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3.8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報送的結(決)算資料嚴格把關,并提供完整的結(決)算審計結果資料。
3.9乙方保證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不超過5%。
四、出具審核報告的時間要求
4.1甲方提供審核所需的全部資料后,乙方將于 日內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并就審核結論提請施工單位、甲方簽章確認(項目竣工決算審核結果應與甲方交換意見),并于5日后出具審核報告初稿,征求甲方意見后,提交正式審核表、審核報告一式四份。
4.2如果在審核過程和交換意見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核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另有要求的,各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五、價款和支付方式
5.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咨詢收費標準或咨詢酬金:
5.2乙方提交已定案的咨詢結果并出具的正規發票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剩余部分在 天內一次付清。
5.3乙方的賬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為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書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錯誤信息導致錯付或遲付,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5.4審核費用在乙方提交正式審核報告并經甲方認可后支付。
六、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6.1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工程造價咨詢業務或終止合同,則應當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6.2本合同條款的一切變更、補充均應為書面形式,并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6.3甲方有權對乙方審計過的項目結果進行不定期復核。如1年內復核造價的`審減率超過5%的次數多于3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6.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滿意度調查,如1年中不滿意次數超過3次 ,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造價咨詢結果資料,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違約金為 ,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延遲提供達到4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保留繼續追索違約金的權利。
7.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相應的合同款項,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按延遲支付部分合同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
上述違約金以合同金額的10%為限。
7.3若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超過5%,則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上述超出5%部分的金額,乙方還應該退回所收審計費用。
7.4如因乙方工作不當或出具了不恰當審計報告,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除退回所收審計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5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規范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責令乙方重新審計,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按7.1的規定處理。
7.6違約方在按照上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后,仍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9.1若乙方與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簽訂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同樣對具體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當事人適用。
9.2雙方可根據不同的工程造價咨詢事項,多次簽訂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咨詢事項確認單》,該確認單經雙方蓋章生效,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 年。
9.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蓋章)
負責人:
。ɑ蚴跈啻恚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造價審計合同 篇4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委托人)
審核人員:(以下簡稱審核人)
為了加強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整合審計資源,規范投資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審核業務內容及范圍:
第二條 審核人、委托人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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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委托人提供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核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審核業務。
2、合同簽訂后,審核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定期赴現場核實、測量,以保證審核結論的真實、準確。
3、審核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審核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4、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ǘ┪腥说牧x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第三人協調,為審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并配合審核人員工作。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審核人提供與本項目審核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第三條 審核人、委托人的權利
。ㄒ唬⿲徍巳说臋嗬
1、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核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審核人在審核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測量的權利。
(二)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審核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以事實認定審核專業人員不按審核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審核成果文件錯誤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審核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審核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 審核人、委托人責任
。ㄒ唬⿲徍巳说呢熑
1、審核人的責任期即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核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審核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核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核酬金總額。
3、審核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審核報告,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審核人的損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核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核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委托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核工作的時間,并補償審核人額外的酬金。
3、委托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審核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ㄒ唬┍竞贤噪p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ǘ┊斒氯艘环揭笞兏蚪獬贤瑫r,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
。ㄈ┳兏蚪獬贤耐ㄖ騾f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條 審核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ㄒ唬┍竟こ淘靸r審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審核人的'酬金。
1、服務酬金計算:按月工資計算服務酬金。本工程審核人員為兩人,月合計工資為元。2、服務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審核人支付服務酬金。
。ǘ└鶕竟こ烫攸c極復雜性,經過測算本工程審核時間為兩個月。隱蔽工程驗收后支付第一個月的審核服務酬金,其余待審核報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結清。
。ㄈ┤绻腥嗽谝幎ǖ闹Ц镀谙迌任粗Ц豆こ淘靸r審核酬金,自合同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ㄒ唬┮蚪ㄔO工程造價審核業務的需要,審核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ǘ┪唇泴Ψ降臅嫱,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審核專業人員不應接受本工程造價審核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核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審核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ㄋ模┙ㄔO工程造價審核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八條 本合同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止。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審核人各執兩份。
委托人: 審核人:
(蓋章)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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