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合同(精選10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借款擔保合同 1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_______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為、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并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借款人(甲方):(蓋章)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 2
借款人(全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電話:
貸款人(全稱): 地址:聯系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由雙方協定,先期支付。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貸款方規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
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 3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 。(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淮北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各方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為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1)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經 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 (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 4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_____就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_____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_____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_____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_____。抵押期間,該抵押_____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_____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_____管理機關辦理抵押_____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_____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向當地_____機構投以機動__________,_____受益人為甲方。_____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其_____到期的,乙方應在_____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_____機構續保,_____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_____,_____費由乙方承擔。_____項目如下:
1.機動_____損失險;
2.機動_____強制險;
3.機動_____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_____發生_____事故,甲方有權將_____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_____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_____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_____的,乙方應到_____機構辦理_____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_____金額小于抵押_____評估價值的,應補足_____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_____的_____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_____,也不得對抵押_____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_____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_____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_____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_____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_____,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_____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_____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_____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_____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_____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_____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_____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2、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5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擔保合同具有從屬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對擔保合同來說,被擔保的合同關系是一種主法律關系,為之而設立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從法律關系。一旦擔保合同所從屬的主債合同履行完畢,主債合同消滅,則該擔保合同也歸于消滅。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風險告知:上述提及甲乙丙三人,這里提醒一下擔保合同的主體問題。在簽訂擔保主體之前應當確定擔保合同主體是否合格,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將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其中,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國家禁止為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為保證人,應認定該擔保合同無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____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第五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六條、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七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二)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三)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為止。
(三)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6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提交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或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7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補充條款(爭議解決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借款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擔保方: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 8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意見:____________
擔保人意見: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要求,同意向其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本合同項下貸款月利率為______‰,在本合同項下貸款還清前,雙方均無權要求調整利率。
第五條放款
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貸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貸款從貸款人帳戶轉出之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第六條還款
借款人應當按約定時間還款,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還款。
第七條罰息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利息的,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沒有按約支付的利息,按未支付的利息數額支付月%違約金。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可以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違約金。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第八條貸款擔保
除信用貸款外,擔保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事由,借款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按貸款人要求另行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必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的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及時告知貸款人或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在個人經營貸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I、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貸款,造成貸款逾期的,貸款人有權按貸款本金的2‰按日計收違約金,辦理展期手續的除外.
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份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借款人違約,除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如有(項A—H)一種違約情形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支付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的違約金。(如有二項違約則為1%,如此類推,每增加一項違約情況,加收貸款本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或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或擔保人承擔。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人墊付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一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條的約定處理。
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其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_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己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賠償;貸款人發現借款人有隱瞞上述情況的,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收回剩余貸款,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
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可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雙方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一致的,貸款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二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質押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質物
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動,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
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價款自由處分。
第十七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交付和登記
本合同簽訂同時,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須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十九條質物的處分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按第條約定的其他方式處理;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____________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的,貸款人可以在質物到期日兌現或提現,并與出質人協商,將所得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于貸款人依據第條的約定實現質權之日,出質人授權貸款人可提前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授權貸款人也可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兌現或提現并以所得價款清償。
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
保證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十一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轉讓
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出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四條擔保人承諾
擔保人承諾: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擔保責任,擔保人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二十五條保險
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帳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條或第條的約定處理。
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借款人或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獨立性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抵押條款、質押條款因本合同借貸條款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而無效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應由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
第三十一條其他
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補充條款
借款人/擔保人同意貸款人通過短信、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提供貸款或還款提示服務,還款提示產生訴訟時中斷的法律效力。客戶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生變更時,應及時主動通知貸款人進行修改,若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而未及時修改,致使客戶無法收到信息或造成信息泄露的,貸款人不承擔責任。但是,貸款人按借款人、擔保人預留的住址、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發送,還款信息服務時,一經發送即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力。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和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共同借款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保證擔保人(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抵押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質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 9
甲方(出資方主辦人):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被擔保企業):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擔保銀行的意見簽定《協議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1、甲方同意中國省分行和營業部為 __________有限公司擔保人民幣__________ 億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綜合操作服務費3.8%。擔保期限五年,擔保時間從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 月__________日止。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為每年支付利息時間。 __________日歸還本金。如付息還本時間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順延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時間。
2、甲方負責__________億元人民幣按擔保銀行: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部指令完整無誤到達擔保銀行指定的帳戶上。否則定為甲方違約。
3、乙方(借款方)負責辦理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部在本合同的`《預開保函》上簽章同時提供行長、總經理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經甲方核實3天無誤,備用金退回。
4、擔保企業(乙方)未能按時完整無誤提供以上材料,備用金不退。
5、擔保銀行: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部未能在《人民幣還本付息保函》上蓋章,定為乙方違約,從簽署本合同時間起至本合同終止時間止,每億元每天按伍仟元計算賠償給出資方主辦人。此外還按銀行法泄露存款人較大存款機密條款承擔責任。
6、《協議借款擔保合同》、《預開保函》和《人民幣還本付息擔保函》為一體一并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無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7、《協議借款擔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擔保銀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出資方主辦人簽字: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出資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 10
貸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金錢消費借貸,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借貸合同,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金錢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貸與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約借用。
第二條 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時,將前條金錢如數交付乙方親收點訖。
第三條 本借貸金錢約定利息,其計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幣________分________厘。
第四條 前條約定利息的`支付期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條 本借貸金錢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條 乙方于借貸期間屆滿時,應將借用金錢向甲方全部清償,不得為部分清償或怠于履行。
第七條 乙方如逾期償期限時,期逾期后違約金定為每百元按日人民幣________分計算。
第八條 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貳次以上時,雖在借貸期間存續中,甲方不得隨時終止本借貸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九條 本借貸合同依前條為終止時,乙方應即將借用金錢全部及積欠利息一并清還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條 本借貸合同的履行地點,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條 乙方如有對于借貸金錢不為清償時,應徑受強制執行。
貸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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