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勞動合同范本
山西勞動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務工許可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山西省企業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實施辦法》,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如為臨時工,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不實行試用期。乙方如為農民合同制工人,應注明批準招用文號。)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從事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于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為:_________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具體辦法和標準為:_________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按有關規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鄉村集體企業沒有勞動管理規定,甲方應參照國有企業的有關勞動法規制定規章制度。)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和失業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乙方離退休,由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每月發給離退休金。失業后按規定享受失業期間的有關待遇。
(農民輪換工實行回鄉補助金制度,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具體辦法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鉆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_____元。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30日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并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5)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鑒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鑒證;經鑒證后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鑒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后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山西勞動合同范本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性質: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以便于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保證乙方基本的休息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為元。
(三)實行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雙方約定的提成比例為.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夜班補貼元。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并有權提出批評或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三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經協商,雙方就其他事項作如下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或本行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鑒證機關:(公章)
鑒證日期:年 月 日
山西勞動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社會保險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其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要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第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 。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
第五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有關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勞動合同范本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社會保險登記證號:
聯系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址: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種期限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甲方應告知職業危害、防護辦法等。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行業和地方的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科學合理安排工作任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制度。
1、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不定時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不定時工時制度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制度,要經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第八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九條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甲方支付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依法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統籌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甲方應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護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至第45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依法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 約 須 知
一、本合同書適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
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三、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和競業限制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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