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計劃范文
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計劃制定好了嗎?下面是CN人才網為大家整理的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計劃范文,歡迎參考~
篇一: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計劃范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積極貫徹“高站位謀劃,低重心運行”的管理方針。在招生工作中首先找好七中高中的定位,用發展的眼光看學校、看老師、看學生,七中是充滿希望、富有潛力的學校。其次,爭取質、量并舉的良好生源。我們真誠為七中負責,為學生的未來負責,不遺余力地引領適合的學生正確選擇七中。第三,熱情的態度,嚴格的要求。對待學生、家長、老師都是好言笑臉,但對于不合學校招生底線條件的學生決不錄取。招生工作本著早動手、早布置、早安排的原則,為把我校打造成為省級職業高中積極努力。
二、工作目標
1、 嚴格執行學校的招生政策,按學校的要求全面完成招生任務。加強人員管理,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創造性地完成招生工作。
2、 嚴格執行學校的轉學退費工作程序,做好科室工作,發揮好學校窗口的示范作用。
三、工作內容
1、 制定招生工作計劃、招生獎勵政策及招生人員守則等制度。
2、 編寫招生宣傳材料,及時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3、 深入基層學校,宣傳我校招生政策。
4、 組織考試,嚴格招生錄取工作。
5、 做好學生學費的催交工作。
6、 搞好學生轉退學的辦理工作。
7、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大招生宣傳
①及早安排,早動手,早布置,取得先機。
②立足本校,搞好學校內部招生工作,選好突破口。
③做到點面結合,努力擴大宣傳力度和層面。
④充分調動招生辦工作人員和全體教職工的招生積極性。
⑤合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提高學校知名度與美譽度。
⑥最大程度地挖掘潛力,挖掘素材,對我校的優秀畢業生進行追蹤報道,加工成文字檔案材料,加大我校招生宣傳的說服力。
2、進一步完善招生網絡,培養鍛煉招生隊伍
①選準聯系人、聯系點,有的放矢地搞好宣傳招生工作。并建立聯系人檔案,以便及時溝通聯系。
②加大招生人員的培訓力度,打造一支優質的招生隊伍。
3、 踏實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招生辦其它各項任務
①定期組織考試,擇優錄取新生。
②做好新生入學的各項工作。
③認真收集反饋信息,及時做好招生的計劃總結工作。
篇二:2017年高中招生工作計劃范文
一、招生計劃
1、計劃類別
我區兩所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總數分校下達。招生計劃分指令性計劃、擇校生計劃兩種類型,兩種計劃類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
2、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
2013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我區指令性計劃的80%依照各初中學校2013年中考應考人數分配到校,實行名額分配招生(以下簡稱“分配生”); 指令性計劃的20%面向全區。
3、鄂州高中“飛翔計劃”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實施省級示范高中招收農村學生“飛翔計劃”的通知》(鄂教基[2012]7號)精神,2013年鄂州高中繼續按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定向招收農村學生。
(二)招生范圍
澤林高中、秋林高中面向鄂城區招生。
(三)錄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將分五批進行,具體批次如下:
提前批:中職類學校錄取
第一批: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錄取
第二批:鄂州高中“飛翔計劃”錄取
第三批:鄂州高中擇校生計劃、其它公辦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錄取
第四批:普通高中擇校生和民辦高中錄取
(四)志愿填報
2013年考生填報志愿在“鄂州市中考中招網”上進行,填報志愿的用戶名和密碼與網上報名的用戶名和密碼相同。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時,要依據本人意愿選擇填報的批次、學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網上提交后方能生效。為確保志愿生效,考生應在提交志愿后,對所填志愿進行認真檢查核對。
考生網上填報的志愿,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沒有按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填報志愿的考生不能參加錄取。
中考網上填報志愿時間于5月15日開始,7月5日截止。填報志愿以初中學校統一組織為主,原則上要集中組織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嚴禁強迫考生填報或更改志愿,嚴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強保密教育,避免學生遺失或泄漏填報志愿密碼。因考生及其監護人原因,造成志愿錯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五)分數線
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由我區按分配指標劃定錄取分數線,各初中學校分配生按分配指標自動生成各校的錄取資格線。
其他各批次的錄取只公布各高中錄取預估線,在實際錄取過程中,市招考中心按志愿投檔,各高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最后一名被錄取的考生成績就形成該校的錄取分數線。
(六)招生錄取
2013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在“鄂州市中考中招網”上進行。錄取時按批次、按計劃、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鄂州高中指令性計劃招生分區錄取
分配生(指令性計劃的80%)依照分配指標,以學校為單位,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指令性計劃的20%,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最后一名被錄取的考生成績就形成我區的錄取分數線。若各校分配生成績低于本區錄取分數線下10分,則分配名額收回到區,以區為單位,繼續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此類推,額滿為止。
2、鄂州高中“飛翔計劃”錄取
鄂州高中“飛翔計劃”招生對象原則上為農村戶口且初中三年均在農村鄉鎮學校學習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飛翔計劃”采取區(不含市直城區)校合作、計劃單列、定向招生的招生辦法錄取。
3、普通高中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時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各高中不得超計劃招生。
4、省內跨市(州)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錄取
省內跨市(州)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須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錄取批次證明,由市招考中心審核后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錄取手續。
5、錄取名冊和錄取通知書
高中階段學校的錄取新生名冊由市招考中心統一打印。各高中嚴格按市招考中心打印的新生錄取名冊下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必須加蓋“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專用章”。
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名登記。對在規定時間未報到登記的考生,學校應及時到市招考中心注銷其錄取資格。市招考中心將根據各校空缺計劃,適時組織征集志愿和補錄。
7、錄取結果查詢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以憑報名和填報志愿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鄂州市中考中招網”,查詢自己的錄取結果。
(七)加分與優錄
1、加分錄取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的一項。
①少數民族考生;
②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③應屆畢業生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級以上運動會(主要指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省運動會;由省教育廳與省體育局等部門聯合舉辦的全省中學生運動會及全省中學生單項體育競賽)獲得單項前三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主力隊員;由省教育廳主辦的藝術綜合比賽獲得單項第一名,集體項目第一名的學生。
(3)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 父、母和本人均為農村戶口,父、母生育二胎女孩落實了長效絕育措施的農村考生,可以在其中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 同時符合第(1)、(2)、(3)、(4)條有關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的附加分。
2、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市級以上黨政群工部門表彰的優秀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
(2)見義勇為受到市級及以上行政部門表彰或嘉獎的考生;
(3)在初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理、化、生物和計算機信息奧賽省賽區一、二等獎和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4)在初中階段參加音樂(器樂、聲樂)、舞蹈、美術(書畫、攝影)比賽獲市級一等獎者;
(5)在初中階段參加科技創新發明、電子技術制作、勞技制作(模型比賽)獲市級一等獎者;
(6)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單項第一名;
(7)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材料審核
加分投檔考生的優錄證明材料和有關原始證件須經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并對其證件的真實性負責。
①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須經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②少數民族考生須經市(區)公安和民族事務管理部門審核蓋章;
③歸僑、華僑子女和歸僑子女須經市外事僑務部門審核蓋章;
④臺灣籍考生須經市臺辦審核蓋章;
⑤各級各類比賽優勝者材料須經市教育局審核蓋章;
⑥農村獨(雙)女戶女孩須經市(區)計劃生育部門審核蓋章;
⑦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殘疾軍人(人民警察)、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須經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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