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管局運政稽查工作計劃范文
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打非治違”和道路運輸市場監管的部署要求及省運管局《2015年全省運政稽查行動計劃》,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特制定《2015年全市運政稽查行動計劃》如下:
一、目標任務
通過全市運政稽查活動的開展,集中查處一批道路運輸行業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督促道路運輸企業自覺規范運輸安全生產經營行為;推動全市運政稽查省、市、縣三級聯動,建立科學、規范的運政稽查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安監等部門聯合執法、聯合督查,建立高效、協調的聯合執法機制;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規范稽查,實現全市運政稽查隊伍能力素質和執法水平的明顯提升。
二、行動計劃
(一)汽車客運站稽查(4-5月份)
稽查重點:“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行為;“凌晨2點至5點落地休息”情況;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情況。
本行動按照省局統一部署,省、市、縣三級聯動,采取暗訪抽查、交叉檢查與巡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4月,各縣市運管局(所)按照轄區管理責權做好汽車客運站稽查工作,5月上旬,市局根據需要組織交叉稽查或抽查檢查,5月中旬,參加省局組織的交叉稽查檢查。
(二)出租車客運稽查(6月份)
稽查重點:非法從事出租車經營;出租車非法營運、異地經營及從事班線客運行為;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或者超越從業資格證核定范圍,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及轉借、出租、涂改從業資格證等違規行為。
本項行動市、縣兩級聯動。行動期間,出租車管理機構要與當地公安、城管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火車站、長途汽車站以及機場等地稽查力度,對出租車異地經營問題突出的,可以報請市局采取聯合稽查或交叉稽查形式進行。省局、市局根據需要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道路貨物運輸稽查(根據貨運特點分兩期開展,7月省局抽查)
稽查重點: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經營的行為;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為;未取得從業資格上崗作業的.行為;托運人不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標志的行為;未根據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或者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的行為;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托運人未添加或者未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的行為。
本項行動以縣市區為主,要與源頭治超緊密結合,對其他部門抄告、移送的有關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嚴格依法處理。對查處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非法、違法行為要及時向市安監、公安等部門進行通報,聯合處置,確保違法狀態及時消除。期間,省局、市局根據需要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道路旅客運輸稽查(按照旅游高峰開展,省局8-9月份為主)
稽查重點:非法從事道路旅客運輸行為;班線客車不按核定線路行駛、不按核定站點停靠、沿途攬客等違法違規行為;包車無證、超范圍經營、異地經營、持有虛假包車客運標志牌、搭載包車合同以外乘客等違法違規行為;長途客運班線車輛違規在鄉鎮發班、組客等違法經營行為以及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和投訴舉報較多的重點班線。
本項行動由省局統一部署,市、縣運管機構具體實施,采取網上稽查、定點稽查、重點線路聯合稽查和運管、高警聯合執法等形式進行。
8月份,省局將組織市州稽查力量對群眾反映強烈、投訴舉報多、非法違法經營突出的客運班線途經路段和區域進行聯合稽查。
9月份,省局將與公安交通管理管理局聯合下文,組織對高速公路客運車輛違法經營行為進行聯合執法。各市州運管處(局)也要與當地公安高警部門制定聯合整治方案,按要求抓好聯合執法行動的落實。
(五)通村客運稽查(主要集中6月、12月及春運前)
稽查重點:規范通村客運經營行為,重點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格資質情況、查處超員、宰客、甩客等違法行為。
本行動以縣市區為主,行動期間,要緊緊圍繞“村村通客車工程”的實施,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與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嚴厲打擊非法從事農村客運經營行為及超員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鎮(街)、村(社區)作用,切實形成“鎮(街)主導,相關部門聯動,村(社區)參與”的聯合整治機制。
(六)駕駛員培訓、機動車維修行業(結合達標年審開展,省局10-11月份為主)
稽查重點:非法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以及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的違法經營行為;不按新教學大綱要求進行培訓、違規在主校址外設立培訓點、教練員無證或無攜帶教練員證執教,執教類別、準教車型與《教練證》不符等違法行為;維修檢測行業無證經營、超越許可事項經營行為;擅自改裝、承修已報廢機動車的行為;簽發虛假的機動車維修合格證的行為。
本項行動由市運管局統一部署,市、縣兩級聯動。省局、市局根據需要對各地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確保全年運政稽查工作取得實效,市局成立運政稽查工作領導小組,以羅凌生、王浩為組長,庹文毅、吳勝國、楊書章、江偉為副組長,各運管局(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江偉副局長為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市局法規稽查科,各運管局(所)抽調不少于5人的稽查人員參加,認真組織部署,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稽查行動落到實處。在完成省局規定稽查任務的同時,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確定本地區稽查工作重點,靈活組織開展稽查行動。
(二)開展培訓,提高素質。針對基層一線運管人員實際執法需要,主要從路面稽查實際操作(包括隊列隊形、交通執法手勢訓練及路面稽查演練)、法律業務知識(包括公共行政法律及行業法規、執法規范及法律文書制作、道路運政執法案件案例剖析)、主要業務(客運、危險貨物運輸、出租、駕培、維修)的稽查方法、運政稽查執法工作評價方法等進行培訓。市運管局將結合運政稽查階段任務組織培訓。
(三)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各級運管機構在執法中,嚴格遵守“五條禁令”,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堅決杜絕亂罰款、亂扣車等行為的發生。各運管局(所)稽查小組必須攜帶攝像機、照相機等取證設備,認真做好現場筆錄、詢問筆錄和執法文書,確保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要堅持查處與教育并舉,講究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對查處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嚴格執行“四個一律”措施。年底,省局將組成專班對各級運管部門運政稽查制度落實、執法案件臺帳管理和查處的案件登錄信息系統等情況進行檢查考評,考評結果作為年終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級運管機構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對每次稽查活動和各地在運政稽查中好的做法、先進個人,通過地方媒體、交通部、省廳網站等多形式、多渠道進行及時宣傳報道,各地每項活動宣傳不少于3篇。
(五)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級運管機構要加強運政稽查工作的情況報告,嚴格落實運政稽查“四項制度”,按要求上報各種信息、資料。對今年組織的各項稽查行動,各地要在活動開展前上報實施方案,活動結束后一周內上報小結,對查處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經營行為要以《道路運政稽查臺帳》的形式上報省局,省局集中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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