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的工作報告參考
安徽省海事局2x10年工作要求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江蘇省“兩會”、直屬海事系統工作會議精神,按照部黨組“三個服務”和部海事局建設“四型海事”要求,圍繞“四化三基本”發展戰略目標,堅持“兩個統籌”和“四個轉變”不動搖,著力提升干部隊伍和政風建設水平,著力提升有效監管能力和優質服務水平,著力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數字化執法水平,確保轄區水上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服務江蘇經濟社會安全有序發展。
主要工作目標是:將局建設成為適應航運和地方經濟發展需求,履行國家賦予的各項職責,政令統一、結構合理、執法規范、裝備先進、辦事高效的現代化海事機構。實現“監管立體化、反應快速化、執法規范化、管理信息化”,基本實現海事管理現代化,基本適應航運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基本與國際海事管理水平接軌,在管理機制、通航環境、高科技應用能力、協同發展程度、隊伍素質、社會影響力等方面達到一流水平。重點做好以下五項工作:
(一)正確履行監管職責,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要開展轄區通航環境調查,全面掌握通航環境狀況。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機制,查找轄區安全隱患并督促整改落實。加強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失控船舶管理、船舶試航安全管理以及船舶和航運公司誠信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立船舶登記質量管理體系,開展結構化船舶登記審查制度研究。結合船舶動態管理系統(新版2.0)應用,研究運用AIS信道實施航行船舶電子簽證。試行船舶安檢后評估制度,定期開展船舶安檢質量督察。落實對駐蘇中央水運企業的監管制度。推動實施ISM規則修正案,鞏固NSM規則實施成效,試行《審核管理建議書》制度。完成船舶建造質量監督管理機制試點工作,建立相關船檢管理機制。完成轄區甲級乙級海船和內河船員服務機構的審批工作,對船員證件申辦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建立船員培訓機構檔案,適時開展船員適任能力后評估和考核工作。
要做好突發性災害天氣防控工作,以完善機制、整合資源為重點,防備結合,深化合作,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大力做好《安徽省水上搜尋救助條例》宣貫工作,并以此為契機,逐步理順省、市、縣三級水上搜救體系及與各分中心之間的關系。完善水上搜救應急預案體系,制定水上搜救“十二五”發展規劃并推動納入全省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積極推動地方政府將水上搜救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并予以落實。開展世界主要航運大國在搜尋救助體制機制和能力建設方面的`比較研究。做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條例》的宣貫工作,推進《條例》實施。加強溢油應急物資管理,提高防污染應急響應水平。研究制定轄區防污染作業管理規定,開展防污染專項檢查工作。加強對船載危險貨物申報單位、裝箱單位及相關人員的管理。對載運新增危險品的船舶實施一定比例的作業前檢查。要向省政府專題匯報沿江船舶污染物接受處理設施匱乏的問題,懇請省政府幫助解決。繼續推進船舶污染責任保險實施工作。
(二)發揮海事職能優勢,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要助推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繼續推進“江海一體化”的國際海港區建設,建立科學客觀的誠信船舶選船機制;繼續增加海進江資格證明培訓班次和考試頻次;盡快實現海船在長江江蘇段與海上航行“一證通”。在保障轄區安全暢通的基礎上,推行便民執法、和諧執法理念,探索行政處罰標準體系,進一步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做好在建船舶抵押登記工作,服務地方船舶制造業發展。推廣應用《沿海通航水域航路規劃》,使沿海航路和海上功能區域設計與沿海開發政策實現無縫對接。
匯編長江江蘇段船舶航行系列導則,為船舶安全進出港提供規范性指導。優化海事違法行為處罰和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減少違法和事故船舶在港接受調查時間。要按照部省統一部署,重點做好世博會環滬“護城河”水上安保工作。要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實施專項簽證管理,加強國際航行船舶保安檢查,加強“三無”船舶整治工作,加強應急反應工作,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和水上客運安全檢查,確保會期間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
要確保口岸開發開放安全高效。嚴格履行海事監管事權,做好碼頭臨時開放及船舶臨時停靠審批工作。研究內河二類口岸開放后的海事監管程序,推動省政府出臺統一的口岸開放配套標準。積極關注省電子口岸建設,進一步完善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網上申報系統。發揮口岸查驗牽頭單位作用,加強與地方政府與其他口岸查驗單位的溝通聯系,共同推進口岸開發開放。要針對轄區重點水工工程大型化、密集化、多樣化特點,提前介入,主動作為,積極做好水上安全相關論證與基礎性工作,在海事法規和業務技術上給予全面的幫助、指導和督促,要求相關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轄區內跨江橋梁通航安全研究,推動上級出臺核定長江江蘇段橋梁通過能力標準的意見。
(三)加大規范管理力度,切實化解各種風險。
要落實安全監管“五有”要求,運用網格化管理理念,充分發揮指揮中心的“中樞”作用,科學調度人車艇等執法資源,保障水陸域網格內監管執法工作的高效開展,全面實現數字化執法。做好部分直屬派出機構職責調整工作,爭取完成機構更名。持續改進和完善海事管理體系,建立跟蹤、評估、監督機制。修改完善《安徽省海事局工作規則》及三重一大決策程序,形成較為完整的內部規章制度體系。繼續健全新聞信息管理和政務公開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局內、外網站運行維護機制,不斷豐富網站內容,為海事執法管理和行政相對人提供指導和服務。建立海事執法風險分析評估機制,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故調查處理等重點執法環節實施風險分析評估,形成預防執法風險的長效工作機制。繼續做好檔案管理、機要管理、保密管理和綜合治理、后勤管理等服務保障工作。重點結合“江海一體化”國際海港區建設需要,打造熟悉國際海事管理最新動態、精通國際公約、能熟練運用外語從容開展國際交流的國際化人才隊伍。切實發揮局培訓中心作用,打造綜合素質強、業務技能精、管理水平高的復合型人才隊伍。要深入研究并不斷完善人才隊伍的使用和激勵機制,防止出現頻繁交流、工作脫節的現象。
要落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預見性,提高預算執行力和決算數據的真實性。推行POS機結算繳費方式,做好海事費收信息系統(二期)推廣工作。加大規費征收力度,確保應征不漏。建設節約型海事,嚴格控制公務購車用車、會議經費、公務接待費用、出國(境)經費,在全局范圍內全面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完善各類經濟活動的內審監督機制,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和建設項目審計工作,保障全局各項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開展。
(四)推進基本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提升海事監管能力。
要推進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加快推監管救助基地建設,爭取年內完工。積極開展監管救助綜合基地及張家港船舶溢油應急庫等五處監管救助基站的前期工作,爭取年內立項。繼續推進船舶溢油應急庫的建設。爭取上級在沿海配備60米及以上等級大型搜救指揮船艇、快速穿浪船、高速快艇。要與東海救助局、省通用航空公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在飛機上安裝符合海事監管要求的監控及傳輸設備,探索在監管手段建設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思路。力爭開工建設長江中、小型溢油應急處置船。推進常州海事處綜合業務用房、海事局綜合業務用房、海事處綜合業務用房和洋口港60米海巡艇碼
頭等地方政府建設項目。督促并幫助協調解決南通海事局業務用房拆遷還建事宜。完成監管救助綜合基地等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驗收工作
要加快信息化建設。推進沿海信息化系統建設,做好連云港VTS擴建工程(一期)項目前期工作、沿海VHF安全通訊系統設備安裝調試和沿海重要港口VTS系統、LRIT系統前期研究等工作,以現代化監管手段保障沿海開發安全有序。在實現全程監控一體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海事局VTS功能,建成MIS數據中心,實現與上海海事局、長江海事局VTS系統的無縫對接。全面完成海事局網站群和電子政務平臺建設。建立完善各項設備運行管理制度,推進信息化系統運行由經驗管理向科學管理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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