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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推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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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省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抓好大學生創業就業,首先要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政策,今天,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2017河北省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策名稱: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
適用對象: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農村勞動力、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
補貼標準: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補貼期限:自其取得營業執照起3年內。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個人。
申請材料: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等。
資金渠道:——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財綜[2008]47號、冀財綜[2008]59號、冀政[2010]79號、冀政[2011]111號 。
2、自主創業稅收優惠
政策名稱:自主創業稅收優惠
適用對象: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上述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
補貼標準: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年度應繳稅款小于上述扣減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于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額為限。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個人。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申領相關憑證后,由就業和創業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人員范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進行核實,在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字樣。同時符合自主創業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條件的,可同時加注;主管稅務機關在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上加蓋戳記,注明減免稅所屬時間。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備案減免稅管理。
資金渠道:——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財稅[2014]39號、冀財稅[2014]46號、人社發[2014]21號、財稅[2015]18號、冀財稅[2015]15號。
3、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名稱: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退役軍人、進城創業農村勞動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轉移創業的農民,上述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且為微利項目)、網絡創業或創辦小微企業的。
對不具備財務可行性的項目,以及借款人可自行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不予提供擔保,也不予貼息。
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以外,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應沒有商業銀行的其他貸款歷史記錄。
補貼標準:貸款最高額度10萬元;對合伙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人均不超過10萬元、總額度不超過40萬元確定貸款規模。
對通過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實現成功創業、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歸還,貸款使用效益好、項目規模進一步擴大且帶動就業3人以上的個體經營項目,可給予二次貸款。
補貼期限:2年(展期和逾期不貼息)。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個人。
申請材料: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按當地經辦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資金渠道:符合規定范圍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中央財政貼息75%,地方財政貼息25%。經辦金融機構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其貸款利率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所有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基準利率調整,均按貸款合同簽訂日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貼息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11]111號、冀人社發[2012]27號、財金[2013]84號、冀財社[2013]127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4、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名稱:初次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殘疾人、因化解過剩產能和治理大氣污染涉及企業失業人員,初次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小微企業的。
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個人。
申請材料: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認定表(初次創業),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個人銀行賬戶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并將資金支付情況抄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辦發[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5、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申報靈活就業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的2/3。
補貼期限:2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申請材料: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認定表,由本人簽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確認的、注明具體從事靈活就業的單位、崗位、地址等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憑證、個人銀行賬戶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人社發[2014]21號。
6、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助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助
適用對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
補貼標準:每人5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
申請材料:高校畢業生創業補貼審核認定表、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銀行賬戶等材料。申請材料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11]111號、冀財社[2011]154號、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7、場地租金補貼
政策名稱:場地租金補貼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初次創辦的小微企業(入駐創業孵化基地或園區的除外),創辦3年內租用經營場地和店鋪的。
補貼標準: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過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過5000元。實際租金低于上述標準的,據實補貼。具體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個人。
申請材料:租金補貼審核認定表、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場地或店鋪租賃合同復印件、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小微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辦發[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
8、創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
政策名稱:創業孵化基地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
適用對象: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項目,以及入駐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創業園的科技型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
申請材料:創業孵化基地和入駐創業項目、科技型小微企業均要經過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批準,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可由所在創業孵化基地,每半年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申請材料包括:申請入駐創業孵化基地項目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審核認定表、創業項目或科技型小微企業名冊及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或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協議、創業項目或科技型小微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創業項目或科技型小微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辦發[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9、眾創空間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補貼
政策名稱:眾創空間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補貼
適用對象:各地可根據眾創空間為創客提供的創業服務內容、工作成效及費用減免等情況,給予相應補貼。
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
補貼期限:不定。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
申請材料:眾創空間及入駐創業項目均要經過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批準,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補貼可由所在眾創空間,每半年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補貼審核認定表、創業項目名冊及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入駐眾創空間協議、眾創空間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眾創空間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資金渠道:房租補貼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支出,寬帶網絡和公共軟件補貼從創業扶持資金中支出。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辦發[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10、企業吸收稅納優惠
政策名稱:企業吸納稅收優惠
適用對象: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及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1號)登記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補貼標準: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5200元。按上述標準計算的稅收扣減額應在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稅額中扣減,當年扣減不足的,不得結轉下年使用。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企業。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企業持相關憑證,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吸納人員范圍、就業失業狀態、已享受政策情況進行核實,在吸納人員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上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字樣。同時符合自主企業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條件的,可同時加注;主管稅務機關在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上加蓋戳記,注明減免稅所屬時間。
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備案減免稅管理。
資金渠道:——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財稅[2014]39號、冀財稅[2014]46號、財稅[2015]77號。
11、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名稱: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勞動密集型小企業(除國家產業政策不予鼓勵的企業外,小企業標準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軍人退出現役有效證件的人員達到現有在職職工人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達到上述規定比例的。
補貼標準:最高額度200萬元。
補貼期限:2年(展期和逾期不貼息)。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或科技型小微企業。
申請材料:招用高校畢業生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或科技型小微企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按當地經辦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資金渠道: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其中地方財政25%貼息部分,由省、市、縣按1:1:1比例分擔,省與定州、辛集市按2:1比例分擔。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給予貼息。貼息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11]111號、冀人社發[2012]27號、財金[2013]84號、冀財社 [2013]127號、冀人社發[2014]21號。
12、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名稱:吸納就業補貼
適用對象: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我省化解過剩產能“6643”工程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每招用1人給予1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每半年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一次吸納就業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吸納就業補貼審核認定表、新招用高校畢業生或我省化解過剩產能“6643”工程失業人員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繳費憑單、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審批期限截止2017年底。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13、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名稱: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補貼標準:按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及企業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季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申請材料包括: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認定表、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為這部分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企業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審批期限截止2017年底。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14、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政策名稱:就業創業服務補貼
適用對象:加強公共就業創業和人才服務能力建設,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信息網絡建設,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補貼標準:待定。
補貼期限:待定。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機構組織。
申請材料:待定。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15、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名稱: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安置在公益性崗位的。
補貼標準: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延長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過3年。
申請主體:公益崗位管理單位。
申請材料: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企業(單位)按季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申請材料包括: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認定表、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這部分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發[2015]33號、冀財社[2011]154號。
16、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名稱: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被用人單位吸納的。
補貼標準: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以及企業(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申請材料: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用人單位按季將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人員的繳費情況單獨列出,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補貼。申請材料包括: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認定表、申請社會保險補貼人員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上季度企業(單位)為這部分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08]90號、冀勞社[2008]74號、冀財社[2011]154號。
17、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名稱: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申報靈活就業的。
補貼標準:按其實際繳費的2/3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延長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過3年。
申請主體:就業困難人員。
申請材料: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的辦法。申請材料包括:社會保險補貼審核認定表,由本人簽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蓋章確認的、注明具體從事靈活就業的單位、崗位、地址等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單據等憑證,個人銀行賬戶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08]90號、冀勞社[2008]74號、冀財社[2011]154號。
18、公益性崗位補貼
政策名稱:公益性崗位補貼
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安置在公益性崗位的。
補貼標準:具體補貼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根據崗位性質確定,但最高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延長至退休外,其余期限不超過3年。
申請主體:公益崗位管理單位。
申請材料:在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可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崗位補貼審核認定表、申請崗位補貼人員名冊及其所列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發[2015]33號、冀財社[2011]154號。
19、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
政策名稱: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崗位補貼
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被用人單位吸納,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
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但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補貼期限:3年。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
申請材料: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單位,可按規定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崗位補貼審核認定表、申請崗位補貼人員名冊及其所列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發放工資的明細賬(單)、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08]90號、冀勞社[2008]74號、冀財社[2011]154號。
20、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
適用對象:我省行政區域內的高校,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鄉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以及本人系殘疾或烈士子女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每人2000元。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主體:高校畢業生(由所在高校向當地市級人社部門申請,離校前支付到個人賬戶)。
申請材料:求職補貼的申請工作由各高校具體組織,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申請材料包括:人員名冊、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高校出具的畢業年度證明、畢業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畢業生所在家庭在畢業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殘疾證、烈士證、銀行貸款合同)、個人銀行賬戶等,如實填寫《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審核認定表》。各高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公示后,報所在地市級(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審核,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高校畢業生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同時將資金撥付情況抄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3]220號。
21、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政策名稱: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
適用對象: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基本生活補助,由政府財政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分擔比例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見習單位為其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留用見習人員達到當期見習總量50%以上且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適當提高政府分擔部分補貼標準,提高幅度最高不超過10%。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申請主體:見習單位。
申請材料:對企業(單位)一次性吸納10人以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并按月足額發放其基本生活補助的,企業(單位)可每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采取先墊付后補貼的辦法。申請材料包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審核認定表、就業見習人員名冊及就業見習協議書、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畢業復印件、有見習人員簽字的企業(單位)按月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見習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留用率超過50%的的還要增加留用人員勞動合同復印件及繳納社會保險相關憑單。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企業(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2011]111號、冀財社[2011]154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字[2015]121號。
22、技能培訓補貼
政策名稱:技能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補貼標準:按實際培訓課時,每人每課時5-8元,每人補貼額最高不超過2200元。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培訓后,培訓合格并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6個月內沒有實現就業的,取得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60%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請主體:參加培訓的人員或協議墊付培訓費的定點培訓機構。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培訓后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直接將補貼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申請材料包括:培訓人員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就業或創業證明材料、個人銀行賬戶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對個人申領職業培訓補貼有困難的,可由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請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免費培訓協議書,并按簽訂免費協議書人數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包括:職業培訓補貼審核認定表、培訓監管機構出具的《職業培訓監管情況表》、申請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免費培訓協議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進行就業登記的靈活就業證明)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冀政辦[2013]18號、冀人社字[2013]249號。
23、崗前培訓補貼
政策名稱:崗前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企業新招用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組織到培訓機構培訓的。
補貼標準:按實際培訓課時,每人每課時5-8元,補貼額最高不超過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小微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開展崗前培訓的,可按實際培訓課時給予全額培訓補貼。
補貼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請主體:符合條件的企業。
申請材料:企業崗前培訓采取先備案后補貼的方式。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同時抄報同級財政部門。新錄用人員勞動合同履行期滿6個月后,可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直接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申請材料包括:企業崗前培訓補貼審核認定表、培訓監管機構出具的《培訓監管情況表》、培訓人員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經本人簽字的第6個月的工資單、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等。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冀人社字[2012]384號。
24、創業培訓補貼
政策名稱:創業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小微企業主。
補貼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1200元。
補貼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請主體:參加創業培訓的人員或協議墊付培訓費的定點培訓機構。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培訓后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直接將補貼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申請材料包括: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創業培訓應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創業證明材料(創業培訓以營業執照為就業證明)、個人銀行賬戶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培訓小微企業主的,還要附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
對個人申領職業培訓補貼有困難的,可由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請必須與申請入簽訂免費培訓協議書,并按簽訂免費協議書人數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包括:職業培訓補貼審核認定表、培訓監管機構出具的《職業培訓監管情況表》、申請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免費培訓協議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冀人社字[2011]212號。
25、創業實訓補貼
政策名稱:創業實訓補貼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已創業的小微企業主參加創業培訓后到創業實訓基地安排實訓。
補貼標準:每人每月300元。
補貼期限:3個月。
申請主體:創業實訓基地。
申請材料:創業實訓補貼審核認定表、參加實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創業培訓合格證復印件和創業基地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參加實訓協議、創業實訓基地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到創業實訓基地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資金渠道:創業扶持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辦發[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
26、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政策名稱: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城鄉應屆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
補貼標準:每人最高不超過當地技工學校相同培訓時間的學費實際收費標準。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員,在其受訓期間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按照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標準確定。
補貼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請主體:參加培訓的人員或協議墊付培訓費的定點培訓機構。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培訓后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直接將補貼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申請材料包括: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就業證明材料、個人銀行賬戶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對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1至2個學期勞動預備制培訓的,由技工院校代為申請,技工院校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免費培訓協議書。技工院校可按簽訂免費協議書人數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包括:職業培訓補貼審核認定表、培訓監管機構出具的《職業培訓監管情況表》、申請培訓補貼人員名冊、免費培訓協議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進行就業登記的靈活就業證明)或營業執照復印件等,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勞動預備制培訓學員的生活費補貼申請材料包括:《勞動預備制培訓學員生活費補貼審核認定表》,上月參加培訓人員名冊及其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初高中畢業證復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等。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
27、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試點)
政策名稱: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試點)
適用對象:以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人員和新轉崗人員為培養對象。學徒培養主要由企業承擔,企業培養主要是通過企業導師帶徒方式,培訓機構培養主要是采取工學一體化教學方式,以培養中、高級技術工人為主,培養期限為1-2年。
補貼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具體補貼標準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培訓后未能取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培訓合格并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申請主體:參加新型學徒制試點的企業。
申請材料:企業新型學徒制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支后補、按年度事后結算的辦法,企業在開展學徒培訓前將有關備案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年度培訓任務完成后由企業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備案材料包括:學徒培養計劃、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企業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學徒花名冊及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企業申請職業培訓補貼材料包括:除前述備案材料外,還應附職業資格證書或培訓合格證書、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等憑證材料。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試點期間。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人社廳發[2015]127號。
28、家庭手工業培訓補貼
政策名稱:家庭手工業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的高校畢業生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補貼標準:結合各地家庭手工業發展狀況,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手工業培訓難易程度、時間長短、培訓成本等實際情況,在省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標準范圍內,合理確定相應手工業項目培訓課時及質量標準,加強培訓監管與考核,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補貼期限: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請主體:參加培訓的人員或協議墊付培訓費的定點培訓機構。
申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參加培訓后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財政部門按規定直接將補貼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申請材料包括:培訓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未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應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就業證明材料、個人銀行賬戶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29、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名稱: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學年內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通過初次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補貼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最高不超過省物價局相關規定或備案的收費標準。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主體:參加創業培訓的人員或協議墊付培訓費的定點培訓機構。
申請材料: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個人銀行賬戶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資金支付給申請者本人。
個人申領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有困難的,可由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根據初次通過職業技能鑒定人數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但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代為申請必須與申請人簽訂免費技能鑒定協議書。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代為申請材料除前款要求外,還要提供下列材料: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審核認定表、申請技能鑒定補貼人員名冊、免費技能鑒定協議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憑證材料。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財社[2011]154號。
30、技師培訓項目
政策名稱:技師培訓項目
適用對象:根據省定期統一發布的全省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名錄,對相應職業(工種)生產一線崗位、新取得技師和高級技師資格證書,以及高級技師取得新技術、新工藝、新知識等相應培訓證書的給予資金補貼,補貼資金由政府和企業共同負擔。
補貼標準: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補貼期限:參加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級別培訓的人員,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培訓補貼。
申請主體:組織相應培訓的企業、定點培訓機構,以及參加相應培訓的人員。
申請材料:新技師培訓補貼資金申請材料包括:培訓后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與所在企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憑證材料。個人申請培訓補貼資金還應加附: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材料、參加培訓由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高級技師崗位技能培訓補貼資金申請材料包括:參加培訓合格人員名單、身份證復印件、取得的培訓合格證書以及與所在企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憑證材料。個人申請培訓補貼資金還應加附: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材料、參加培訓由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憑證材料。。
資金渠道: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財社[2013]141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31、創業擔保貸款獎補
政策名稱:創業擔保貸款獎補
適用對象:當年當地財政新安排一定數量的創業貸款擔保基金,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數額較多的。
補貼標準:每年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獎補辦法,獎補資金數額與上年度當地財政新增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數額情況掛鉤。
補貼期限:每年一次。
申請主體:市、縣、區。
申請材料:當地就業專項資金支出決算表等。
資金渠道:省級創業扶持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32、創業孵化基地獎金獎補
政策名稱:創業孵化基地資金獎補
適用對象:購買創業孵化基地創業服務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省屬高校。
補貼標準: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屬高校購買創業孵化基地服務的,省按其實際付費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主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
申請材料:當地就業專項資金支出決算表等。
資金渠道:省級創業扶持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4]16號、冀人社字[2014]212號、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33、家庭服務員培訓輸出示范基地獎金獎補
政策名稱:家政服務員培訓輸出示范基地資金獎補
適用對象: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下達的任務,培訓和輸出一定數量的合格家政服務員,社會效益顯著,在全省具有較強的示范性。
補貼標準:對當年省認定的培訓輸出基地給予一次性50萬元至100萬元的獎補。
補貼期限:一次性。
申請主體:省級家政服務員培訓示范輸出基地。
申請材料:資金申請審核認定表、培訓輸出人員名冊、身份證復印件、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輸出勞動合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復印件和基地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等。申請材料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后,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基地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資金渠道:省級就業專項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辦[2014]1號。
34、創業創新大賽等公益性活動獎金
政策名稱:創業創新大賽等公益性活動資金獎補
適用對象: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開展的創業宣傳、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及創新成果、創業項目征集展示推介等公益性活動。
補貼標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市)確定。
補貼期限:根據實際情況定。
申請主體:活動組織單位。
申請材料:活動通知,實施方案,資金預算表,成果效果評價材料等。
資金渠道:省級創業扶持資金。
執行期限:長期。
依據文件:冀政發[2015]33號、冀人社字[2015]1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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