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廈門市就業優惠政策問答
問:促進廈門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促進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優惠政策包括:用人單位招用本市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和用人單位招用廈門生源困難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以及勞務協作獎勵等。
問:哪些人是就業困難人員?
答: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廈門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在廈門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以下人員:
①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的城鎮居民;
②持《殘疾人證》的居民;
③享受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④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超過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
⑤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⑥退養漁民和被征地人員;
⑦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性年滿40周歲以上、女性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⑧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問:用人單位招用本市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貼對象: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用人單位招用本市就業困難人員,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計算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則按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015年8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最高):683.24 元/人.月,(最低):660.19元/人.月
補貼期限:在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之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從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起,不論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請,但最長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補貼辦法:先繳后補、按季支付
問: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貼對象:經認定從事靈活就業的本市就業困難人員
補貼條件: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從事靈活就業后經人社部門認定,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以全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
2015年7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652.87元/人.月。
補貼期限:在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之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從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起,不論此前是否已享受社保補貼,只要有從事靈活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均可申請,但最長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補貼辦法:先繳后補、按季支付
申請時間:每年1、4、7、10月的11日至20日
受理單位:向戶口所在社區(行政村)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
問: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貼對象: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政府投資開發的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服務崗位(如社區保安、衛生保潔、環境管理、停車場管理、托老、托幼、托殘服務等)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的門衛、收發等后勤服務崗位(非在編雇用人員崗位除外)安排本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本市當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50%/人.月。
2015年8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750元/人.月
補貼期限:就業困難人員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從事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工作享受公益性崗位工資性補貼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按其在不同用人單位的享受期限合并計算;在同一單位的享受期限,按該用人單位實際領取補貼月數累計計算。
補貼辦法:按季支付
問:用人單位招用廈門生源困難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貼對象: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用人單位招用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廈門生源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廈門生源畢業生,與其簽有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計算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則按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015年8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最高):683.24 元/人.月,(最低):660.19元/人.月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補貼辦法:先繳后補、按季支付
問: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社會保險差額補助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助對象:用人單位
補助條件: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辦理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助標準:用人單位按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計算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與按外來人員繳費標準計算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之間的差額。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則按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015年8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最高):344.28 元/人.月,(最低):321.23元/人.月
補助范圍: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政府于2011年6月自行認定申報并經審核的133個社區、155個行政村、8個農場范圍內的本市農村勞動力,但不包含:①集體戶名下的人員和購房入戶的人員;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的人員。
補助辦法:先繳后補、按季支付
問:用人單位招用應屆職業院校或應屆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是如何規定的?
答:補貼對象:用人單位
補貼條件:用人單位招用應屆職業院校畢業生和應屆高校畢業生,且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補貼標準:本市戶籍的補貼標準為: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計算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若補貼對象的實際繳費基數超過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則按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015年8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最高):683.24 元/人.月,(最低):660.19元/人.月
非本市戶籍的補貼標準為:按用人單位以外來人員繳費標準應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和。2015年8月—2016年6月補貼標準:338.96元/人.月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是指在畢業生畢業年度內,第一家用人單位申領該畢業生首月社會保險補貼之月起連續計算的12個月。用人單位招用應屆畢業生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最后截止時間不超過該畢業生畢業年度次年的11月。
補貼辦法:先繳后補、按季支付
問:勞務協作有什么具體獎勵?
答:獎勵對象:用人單位
獎勵條件:用人單位招用本市新增勞動力、本市失業人員或引進初次來廈務工人員,且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辦理就業登記手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獎勵標準:500元/人.次,一次性發放
補貼辦法:按季支付
【廈門市就業優惠政策問答】相關文章:
廈門市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問答08-01
就業問題問答07-23
欽州推出就業創業優惠政策08-02
大學生求職就業經典問答10-20
2016淄博市就業創業優惠政策08-03
北京10項優惠政策促再就業07-17
福建寧德就業創業主要優惠政策07-30
青島膠州市扶持就業創業優惠政策08-02
2016膠州市扶持就業創業優惠政策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