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調研報告
依法治村調研報告(1)
推進依法治村(社區)的瓶頸和對策
去年底,省委作出了推進依法治省工作的決定,出臺了《**省依法治省綱要》。近期,省、市安排開展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結合**縣依法治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及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現就深入推進依法治村(社區)工作提出幾點見解。
一、我縣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的現狀
我縣自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以來,應當說依法治村(社區)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三規范一加強”、“四議兩公開一監督”等制度在我縣村(社區)中普遍推開,并創新設立村(社區)廉勤監督委員會,依法治村(社區)得到進一步的規范與發展,基層村(居)干部依法辦事、依法管理各項社會事務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共建成全國民主法制示范村1個、縣級民主法治村(居委會)152個。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對我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勢必要求我們要以新思路、新舉措推進依法治村(社區)工作,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高質量完成已經啟動創建縣級依法治村(社區)示范村(社區)20個、市級8個、省級2個的目標任務。
二、我縣依法治村(社區)工作存在的問題
隨著各級對依法治村(社區)工作要求加大,力度增強,在具體的推進過程中,我縣還存在著以下困難和問題:
(一)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部分鄉鎮和部門領導、村(社區)兩委干部對依法治村(社區)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認為這是一項務虛的工作,還是和以前搞村(居)自治一樣,制定條條框框,編造一些軟件資料,平時可以不做,年終考核時跟主管部門拉關系,導致進度推進緩慢;還認為這是司法部門牽頭落實的事情,所以沒有把該項工作作為重點來抓緊抓實,把主要工作精力仍放在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上;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的目的僅滿足于減少安全事故、矛盾糾紛和維護社會穩定,導致工作的主動性不強,工作流于形式。
(二)主體作用發揮不好。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是鄉鎮和村(社區)兩委,具體負責統籌、安排和推進。但在實際工作中,部分鄉鎮和村(社區)兩委把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看成是主管或者牽頭部門的事,沒有發揮主觀能動性,上級來督導的時候才做點表面工作。同時,部分村(社區)干部呈現出年齡偏大、學歷偏低、人員少的問題,一名干部身兼數職,導致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再加上基層司法行政人員和專業法律人才的缺乏,全縣38個司法所中只有14個所有專職人員,基層派出所和法庭主動參與度不高,業務指導不到位,影響了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的整體質量和進度。
(三)工作推進不平衡。我縣是國家級貧困縣,境內地勢地勢北高南低,腹部低平,但基本上都屬于北部山區。由于受地理因素和經濟條件的影響,其中公鐵路沿線、經濟基礎較好的村(社區),如東河、嘉川、白水、高陽等鄉鎮,領導重視、工作措施、經費保障到位,宣傳氛圍、活動效果比較明顯,創建工作比較扎實;經濟基礎相對較差或交通不便、人口較少的村(社區),如萬山、水磨等鄉鎮,由于諸多原因創建工作開展不力,部分鄉鎮還把上級文件放在電腦上,會議精神停留在領導腦中,工作沒有安排部署抓落實,甚至還沒有啟動。
(四)工作方式方法簡單。通過檢查,部分鄉鎮和部門沒有吃透依法治村(社區)的.要求,沒有認真研究涉及的內容,沒有與村(社區)事務管理、經濟社會發展、民主法治建設等方面有機結合。普遍都是開會貫徹、編造軟件資料、寫宣傳標語造勢三步驟,其中村規民約(市民公約)更存在照搬照套,實用性不強。再就是農村和社區人員流動性大,留在家中大部分是老幼婦孺,群眾參與率不高,依法治村(社區)整體質量偏低。
三、加強依法治村(社區)工作的對策
針對以上依法治村(社區)工作推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強化和落實:
(一)加大重視力度,強化保障基礎。一是建立縣領導聯系制度,把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和鄉鎮“一把手”,實現工作壓力和責任層層傳遞;二是縣“兩辦”督查督辦室和依法治縣辦不定期對依法治村(社區)工作進行檢查,凡工作開展不力的,對牽頭聯系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問責”、“問效”;三是建立健全依法治村(社區)的科學考核辦法,增加目標考核分值,納入“一票否決”范疇。四是根據創建等級,縣財政給每個創建村(社區)實行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經費保障,使鄉鎮和部門神經高度緊張,從真正意義上重視、積極行動起來。
(二)整合部門力量,發揮整體作用。充分發揮依法治縣辦的綜合協調作用,把領導指示、上級要求,及時傳遞到各級各部門;“法律七進”牽頭單位發揮好牽頭作用,主動深入現場規劃,認真制定依法治村(社區)方案;政法系統發揮業務指導作用,基層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要積極參與到依法治村(社區)工作中,主動領責;縣住建、交通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十二五”規劃,加快村(社區)的道路、基礎設施實施進度,提升鄉村(社區)群眾生活水平和質量。
(三)深化“法律七進”,提升法律意識。充分發揮我縣“五大”普法宣傳平臺,按照“法律七進”的三年規劃和年度任務,積極落實鄉村(社區)普法“六個一”,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通過標語、車載廣告、電子顯示屏和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村(社區)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努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讓他們積極參與依法治村(社區)事務管理,充分發揮“四自”作用。
(四)加強隊伍建設,發揮優勢力量。縣委組織部和各鄉鎮要結合村(社區)兩委換屆和班子運行情況定期分析,配齊配強村(社區)兩委干部,做到有人做事,有能力做事情。鄉鎮要成立依法治村(社區)工作、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等組織機構,組織精干力量認真落實“五大任務”。同時邀請相關部門對基層干部就依法治村(社區)工作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努力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
(五)創新方式方法,提高推進水平。依法治村(社區)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其工作理念、方法尤為重要,應該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基層黨建工作相結合,完善黨建相關制度,創新開展活動,實行黨建引領,建立村(社區)大黨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運行機制;二是與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相結合,積極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治安防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平安創建等工作;三是與健全村(社區)服務體系相結合,建立農村(社區)便民服務點、事務代辦站和鄉鎮流動服務隊,著力解決群眾訴求,夯實法治村居“軟”環境;四是與村(社區)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大力發展致富產業、改善基礎設施、整治環境等,努力提高依法治村(社區)的“硬”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