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民政工作調研報告
民政工作是一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本文將介紹鄉鎮民政工作調研報告。
鄉鎮民政工作調研報告(1)
一、當前鄉鎮民政工作的基本情況
鄉鎮民政工作是最基層的民政工作,直接服務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是黨和政府聯接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是黨和政府愛民、親民、為民的窗口。因此,加強基層民政機構和民政隊伍建設,是更好地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民為本戰略思路的重要環節。
(一)當前鄉鎮民政工作的新特點
一是在鄉鎮政府職能中的地位得到充分凸現和發揮。2015年以來,我國進行了以轉變政府職能為主要內容的鄉鎮機構改革,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創造了有利條件,較好地解決了社會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對有效開展農村扶貧和社會救助,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保持農村社會穩定,推動農村民主政治建設和村民自治,提高基層自治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由此確定了鄉鎮政府的基本職能是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維護農村穩定,鞏固和加強基層政權建設。隨著鄉鎮政府職能轉變,在以立足農村,為民服務的鄉鎮政府職能中,民政工作不斷得到凸現,民政部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事業中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
二是在人民群眾中享有較高聲望。民政部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不斷增強“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的意識,真正做到了“心為民所想,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近年來,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快速發展,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城鄉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安置、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區建設、民間組織培育、婚姻登記,社會救助管理等,特別是當前正在深入落實的農村低保工作,民政部門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了人民群眾的高度認可和廣泛贊譽。
三是新的挑戰伴隨著新的機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鄉鎮民政工作要實現從傳統工作方式向信息化、社會化、規范化和法制化方向轉變的現實挑戰。作為與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息息相關的民政工作,必將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必將得到社會更廣泛的參與和支持,這對我們更廣泛的利用一切社會資源,更好的發揮民政職能作用,進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地位,是一個難得的機遇。因此,基層民政工作者要順勢而謀、乘勢而上,切實履行好職責,不辱使命。
(二)當前鄉鎮民政建設與職能要求的不相適應
一是編制結構與職能作用不相適應。在鄉鎮機構改革后,有的地方鄉鎮的內設機構只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和事務辦,通常有1-2名專職或兼職民政工作人員在黨政辦或事務辦內辦公,有的鄉鎮只有1名專職或兼職民政工作人員,還身兼殘聯、僑辦、林改、扶貧掛鉤等職。這不僅難于高效履行好民政職能,同時也違反財務管理規定,一個人又當會計,又當出納,難于保證大量民政資金的安全運行。部分鄉鎮民政工作處于“機構無帽子,門口無牌子,辦公無章子,辦事無票子”的“四無”狀況。鄉鎮民政機構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層,是掌握民情、傾聽民聲、反饋民意的“前沿陣地”,是把黨和政府溫暖送給廣大困難群眾的最前沿,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戰場”,目前機構不明確、編制不統一、基層民政隊伍力量薄弱的現狀,與黨和政府賦予民政部門的重要職能不相適應。
二是工作條件與工作要求不相適應。工作經費不足是鄉鎮民政部門最普遍、最頭疼的事,民政各項工作的實施都離不開工作經費,如城鄉低保、農村特困救助,災害救助、民房恢復重建、擁軍優屬等工作的摸底調查、核實上報、建卡建檔以及各類報表等都離不開人、財、物力的保障,但很多縣鄉財力十分有限,屬保吃飯的財政,能夠把需各級財政配套的經費落實都難以做到,解決基層民政工作經費就更無能為力了。辦公用房不足也是鄉鎮民政部門最普遍的問題,鄉鎮民政辦(所)或民政工作人員大多是和其他部門合用一間辦公室,且部分民政工作人員本身就身兼數職,真正是“幾塊牌子、一個身子”;辦公設備簡陋直接影響鄉鎮民政工作的效率,除陳舊的桌、椅、檔案柜以外,有較大一部份民政辦(所)沒有配備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等必要的現代辦公設備,對救濟、低保、優撫等人頭經費的發放都靠民政工作人員帶現金進村入戶兌現,工作量大且不安全;此外,交通方面也存在困難,民政工作人員深入村寨主要以步行、電瓶車為主,沒有其他交通工具。工作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高效快捷地履行民政工作職能。
三是隊伍建設及工作手段與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目前我鎮民政工作人員共有4人,其中民政辦主任為女性,已50多歲,1名大學生村官還有半年多到期,1名“三支一扶”人員才到鄉鎮幾個月,還有1名返崗工資人員。而全鎮現有城鄉低保對象1991人,農村五保對象298人,僅2015年,發放低保金330.37萬元,五保資金89.2萬元,救助城鄉患病困難對象418人,發放醫療救助金40.4萬元,民政對象數量多、情況復雜。鄉鎮民政工作人員力量非常薄弱,民政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平時還負責民族宗教、殘聯、僑聯、值班等工作,遠遠不能滿足新形勢下民政工作的需要。
民政工作人員年齡偏大、文化結構偏低、流動性較大、對民政業務新技能掌握不到位,是制約鄉鎮民政隊伍建設的一個瓶頸。一部分民政工作人員年齡在45歲以上,大都是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對民政工作全局性把握和現代辦公設備的應用有一定的難度,高標準地完成各項民政工作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盡管鄉鎮民政工作在人員力量少、工作任務重的情況下,克服各種困難,以“孺子牛”的精神,直接履行著為民解困的各項民政職能,但由于隊伍力量薄弱而影響各項業務優質高效的完成。加強基層民政隊伍建設,提高他們的素質,已是基層民政工作一個不容回避、不容忽視,且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對加強鄉鎮民政建設的幾點建議
(一)爭取設立鄉鎮民政所,以增強基層民政工作力量。
在鄉鎮設立機構健全的民政所,建議按照轄區總人口萬分之一的比例配備民政干部。并參照計生、財政等部門對鄉鎮所(辦)的管理體制,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歸口直接管理,或由縣(市、區)民政局和鄉鎮對民政所人員實行雙重管理。民政所負責人的任免須征得縣(市、區)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調動應報縣區民政局備案,以保持基層民政隊伍的相對穩定;同時,還應當盡量減少兼職,切實解決民政工作有人辦事、民政干部有時間辦民政的事的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要建立健全以鄉鎮中心福利院為依托的“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性質為事業法人單位,履行農村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維權援助等服務功能;在村(居)委會配備一名民政工作協管員,構建覆蓋所有村(居)委會的民政工作網絡,確保基層民政工作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盲點。
(二)改善鄉鎮民政所(辦)的辦公條件,以提高基層民政工作的辦事效率。
一方面,整合鄉鎮民政現有資源,分類管理和營運。公共服務類設施嚴格按政策搞好服務,社會服務類設施推進社會化運作,市場服務類設施搞好有償和低償服務,提高經濟效益,增強“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引導縣鄉加大投入,配備相對統一的辦公用房、辦公設施和應急裝備,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改善鄉鎮民政部門的服務手段,增強應急能力。此外,在下達工作任務、分配專項資金時,各級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要給予適度的工作經費,以保證基層民政部門工作的正常運轉和有效開展工作。
(三)加大對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以提高基層民政工作者的整體素質。
著力建設一支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基層民政隊伍,是做好鄉鎮民政工作的重要條件。市民政局應負責對鄉鎮民政所長的培訓,縣區民政局應負責對鄉鎮民政干部的培訓,不斷提高基層民政干部的知識層次和能力水平,使他們具備應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能勝任本職工作。
(四)完善鄉鎮民政工作制度,以規范基層民政工作程序。
建立健全標準化的鄉鎮民政業務流程、工作職責、崗位職責等各項工作制度,嚴格救災救濟、城鄉低保、五保供養、優撫經費等管理和發放程序,資金全部納入社會化發放,基本實現基層民政干部不直接經手現金。建立健全目標考核制度,從工作目標、業務水平、服務能力等方面對鄉鎮民政干部進行嚴格考核,推行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強化鄉鎮民政干部的責任意識。
鄉鎮民政工作調研報告(2)
20**年在做好我鎮民政部門工作的同時,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對我鎮民政總體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做出以下結論:民政工作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實現社會公平的調節器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推進器,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民政工作服務對象、內容、形式
主要表現為“三多”:一是對象日益增多。民政工作的主體已不單純是過去的以優撫對象、老弱病殘、貧困戶為主,現在則擴大到救災救濟、優撫、高齡補貼、社區建設、換屆選舉中的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社會求助者及其他如舉報、咨詢、婚姻服務對象等。民政服務對象區域性特點越來越明顯。過去民政服務對象主要集中在農村,現在外地人員來訪的現象逐年增多。二是內容日益增多。目前,除了退伍士兵的安置、貧困戶的救濟等老主題外,民政服務內容已涉及到方方面面,如城鄉高齡補貼發放、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確定、五保戶的'申報、農村貧困戶危房改、擴建等。民政工作絕大多數都很現實,基本都涉及到個人或集體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確要求為其解決實際問題,不達目的,不肯罷休。許多群眾反映的問題,情況復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處理起來難度較大。有些問題,如果我們稍有疏忽,處理不當,極易引起群眾上訪,并在社會上產生消極影響。三是服務形式日益增多。由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民政對象相對其他社會成員而言,他們對民政部門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強,由于他們對政策了解的不全面,反映的一些問題失實,不但毀壞了基層干部的名譽,也造成了基層工作的被動。
二、成因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政策方面的原因。廣大人民群眾生活水平逐漸提高,民政對象的救濟、補助等標準雖然幾經調整,有所提高,但民政對象的生活水平仍難以實現同步提高,例如城鎮低保和農村低保。二是資金方面的原因。國家每年投入救災救濟、優撫、高齡補貼、五保供養、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巨大,但整個社會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上級撥發的資金已不能滿足他們日益增長的物質生活需要,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困境。三是人員素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少數民政服務對象自身人為因素,造成不應有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不懂政策;不滿足對問題的解決,要求過高;盲目攀比,造成心理失衡;法制意識淡薄,無理取鬧等。其次,接待人員對新政策、新標準及有關知識了解不全,業務不熟,工作被動應付,處理問題質量不高,有的工作方法簡單,帶來負面效應,促使矛盾激化。
三、對策
一是提升人員素質。培養和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精通,務實高效,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的干部隊伍。自覺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更新各種專業知識,熟悉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提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提高綜合協調、化解矛盾和理論政策研究的能力。積極宣傳黨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對反映問題群眾所提出的要求,無論是否合理,都要熱情接待,認真聽取,能解決的當場聯系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要向來訪者說明情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這樣,我們就能征得來訪群眾的諒解,避免重復來訪和越級上訪。
二是收集信息。建立健全鎮、村兩級民政信息網絡,加強基層服務力量,加強橫向聯系,形成多元化的工作格局,把民政工作的觸角延伸到基層的各個角落。必須善于利用各種渠道傾聽民政對象的呼聲,正確把握民政對象的思想脈搏,及時發現和掌握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隨時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是加強作風建設,以高效服務信訪對象。民政服務對象來訪主要源于一些實際問題難以解決。所以我們在民政工作中,對服務對象反映的實際問題,要真正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復,以提高來訪者對民政工作的滿意度。在解決民政對象反映的問題時,凡是國家有明確規定的,必須保證不折不扣地及時落實到位;對一些反映較多的難點問題,要想方設法解決好;對一些社會熱點問題,要強化宣傳,耐心解釋,積極引導,認真研究解決。在工作中要加強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系和配合,特別是村級干部要切實負起責來,嚴格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不能互相推諉扯皮,更不能將矛盾上交或推給上一級業務部門或者上一級政府。
總之,切實解決好民政工作的實際問題,既有利于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又切實保障了民政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鄉鎮民政工作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1.鄉鎮調研報告
2.鄉鎮走訪調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