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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農村義務教育調查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人口眾多、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的條件下,實現了“兩基”(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歷史性任務,應該說這是很了不起的成就,農村義務教育調查報告。但是,義務教育尤其是農村義務教育還面臨著很多的困難,農民義務教育的負擔較重,城鄉教育差距還有擴大的趨勢,教育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亟待加強。為了解我省農村義務教育情況,最近,我們在杭州市余杭區農調隊、金華市農調隊和龍泉市農調隊的協助下,就我省農村義務教育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我省農村義務教育在規范收費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要杜絕違規收費還任重道遠;農民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農民義務教育的費用負擔比較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待遇還比較低;農村義務教育在相當一部分地區困難還比較多。
一、調查的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我們選擇了余杭區、金華市婺城區和金東區(下稱金華市)、龍泉市三地分別作為我省發達地區、中等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的代表,以問卷調查的形式,每地調查了100名農村學生家長和10名鄉鎮中小學校長,全省共調查了300名農村學生家長和30名鄉鎮中小學校長。其中中學生、小學生家長和中學校長、小學校長各半,余杭、龍泉的家長均分布在5個鄉鎮,金華的家長分布在兩區的10個鄉鎮,中小學校長三地均分布在5個以上的鄉鎮,調查報告《農村義務教育調查報告》。
本次調查所定義的“農村”是指縣城以外的所有鄉鎮,這與浙江省物價局等部門下發的浙價費(2003)21號文件中所指的農村中小學的“農村”有所區別,也就是說在本調查中,農村是指三地市政府或區政府所在地城區以外的所有鄉鎮。調查的時間范圍是2003年春季。
這次接受調查的15所中學,平均在校生規模為727人,比全省平均的928人少21.7%,共有專任教師677名(其中代課教師18名),平均每校44名,師生比為1:16.7,略低于全省平均的1:18.3的比例。被調查的15所小學,有13所是鄉鎮中心小學,2所為金華市的村小,平均在校生規模為465人,比全省平均的384人多21.1%,共有專任教師452名(其中代課教師2名),平均每所小學30名,師生比為1:16,低于全省平均的1:21.5的比例。
二、農村義務教育收費現狀
(一)省級有關部門規定的農村中小學收費標準
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今年初聯合下發浙價費(2003)21號文件,規定了我省義務教育的收費標準:從2003年春季開學起,城鎮中小學(含鄉鎮初中和鄉鎮中心小學)的雜費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學期不超過8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不超過110元,具體標準由各市、縣(市 、區)價格部門會同財政、教育部門確定。已實施多媒體教育或開設信息技術課程的中小學,經批準可加收20元的雜費。農村中小學(指村小、完小及中心小學在村里的辦學點和100個省重點扶貧鄉鎮的中學)的雜費標準為:小學20—45元,初中40—70元。代管費(農村中小學為課本費、作業本費兩項,城鎮中小學再加上音像教材費、講義費和班會費共五項)實行限額控制,具體標準由各市、縣(市、區)相關部門在每學期開學前確定。借讀費小學為300元,初中為600元。
(二)農村初中每生每學期實際繳費657.9元
據三地調查匯總,農村初中每生每學期平均繳納費用為657.9元(不含伙食費,下同),占調查戶家庭人均純收入的15.5%,余杭、金華、龍泉分別為806.8元、659.0元和512.0元。其中雜費113.5元(含部分學校的信息技術課),占17.3%,余杭、金華、龍泉分別為99.3元、128.0元和113.1元;代管費247.6元,占37.6%,余杭、金華、龍泉分別為227.2元、259.0元和256.5元;借讀生(共9人)借讀費平均954.4元,余杭、龍泉分別為1115元和633.3元,金華被調查對象中沒有借讀生;住校生(共64人)住宿費平均158.7元,余杭、金華、龍泉分別為266.0元、118.0元和92.1元。余杭區因有部分學校的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經區相關部門批準,住宿費可適當超過區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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