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農村留守兒童調查報告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農民工背井離鄉進城打工。有些農民工把子女扔給了老人監護或寄養他人,于是在我國廣大農村中出現一個新的群體--留守兒童。有資料顯示,目前全國農村“留守兒童”規模已達2290萬人,而且這個數字還將在未來幾年成較大規模的上升趨勢。因此,留守兒童問題雖然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留守兒童問題仍然是當今社會值得關注的一個重要課題。就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筆者在儀征市馬集鎮方營村進行了走訪和調查,并對留守兒童問題談一些初淺的看法。
一、基本情況
方營村位于馬集鎮北首,共有20個村民小組。常住戶540戶,現有人口1950人。土地面積2684畝,其中花園800畝。現有機械加工、玩具、生態園等企業8家。三業總產值2500萬元,人均純收入9611元。我村大部分群眾迫于生計擠進了打工隊伍中去,成為打工一族,把子女扔給了老人監護或寄養他人。據調查,全村有留守兒童43人,其中在校小學生中就有18位留守兒童,占學生總數的41.9%,老人監護的有35人,占81.4%,寄養他人的有2人,占4.7%。
二、留守兒童存在的主要問題
1、留守兒童成績欠佳。大部分的留守兒童學習成績中等偏下,其中17%的小學生成績較差,4%的小學生成績很差;留守兒童中有1%的人上學經常遲到,有時遲到的高達27%,11%的留守兒童有過逃學的經歷。分析原因,一是打工父母對子女總體期待不高,部分農民潛意識里認為,農村孩子學業有成的機率不大,對孩子的學習總體期望值較低。二是監護人對留守兒童學習介入過少。作為一個特殊的監護群體,這些老人普遍年齡大,身體差,文盲比例較高,不但在學習上無法給留守兒童切實有效的幫助和輔導,而且由于隔代監護,存在明顯的溝通障礙,教育管理上弊端較多。加之他們還要承擔家務勞動和田間農活,基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關注孩子的學習。
2、留守兒童心理出現偏差。父母長期在外打工,留守兒童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呵護和照顧。由于親情缺失,兒童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與外界不愿意接觸或接觸太少,導致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有的留守兒童情緒消極,有的出現逆反心理、怨恨情緒。留守兒童大多年齡在1-15歲之間,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發展的關鍵時期。有的出生幾個月后,父母就外出務工,長期與父母分離,使他們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滿足,缺乏父母的關愛,親情失落,產生孤獨感,心理失衡。據調查顯示,留守兒童想念父母的占85%,有38%的留守兒童父母每半年回來1次,30%的留守兒童父母每年回來1次,8%的留守兒童父母幾年回來1次,55%的留守兒童很少與父母電話聯系。有的留守兒童從小父母就長期在外打工,一年難得回一次,性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變得孤獨、自卑、冷漠、少語,很少或不愿與教師和同學們進行交流和玩耍,只與個別人來往。這是典型的留守兒童心理出現了偏差。據調查此類心理現象的兒童占留守兒童的14.3%。
3、留守兒童生活普遍較差。由于我村老百姓普遍文化素質較低,大部分未掌握專長和技術,外出打工大部分從事的是勞動密集性工種,干的是苦活、累活,且工資收入微薄,只能基本維持家人和兒女的生活。兒童正是長身體的`時候,由于家庭經濟收入少,父母又長期在外,難以顧及到兒童的生活情況,導致部分留守兒童營養嚴重不足,身體健康受到極大損害。據調查顯示,80%的留守兒童生活較差,20%的留守兒童生活一般。
4、留守兒童道德行為較差。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兒童少年,自律能力很弱。由于父母不在身邊,兒童和監護人之間關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錯,監護人對孩子的行為一般都采取認可態度,由于缺乏及時有效的約束管教,不少留守兒童紀律散漫、存在行為偏差。不少留守孩子在家里不聽祖輩教導,在學校道德品行較差,不遵守規章制度,常有遲到、曠課、逃學,說謊打架,欺負同學等行為,有的迷戀桌球室、網吧和游戲廳,甚至與社會上一些有不良習氣的成人混在一起。
5、留守兒童安全難以得到保障。在留守兒童中,由于父母長期不在身邊,缺乏對兒童的安全監管,加之部分監護人和代養人對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不夠、意識不強、監護不力,導致部分留守兒童的安全難以得到保障。特別是在雙休、寒暑假期間,脫離了學校管理回到家中,臨時監護人和代養人的管理難以到位,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甚至出現安全事故。我村前幾年一男孩在河邊玩耍時不慎掉入水渠中,溺水身亡。
三、留守兒童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學校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措施不力。近年來,隨著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能適應新時期學校教育的方法和措施。但在調查中發現,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方面還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留守兒童的父母長期在外,學校教師與家長的溝通難度真大,有時半年甚至一年難見留守兒童父母一面,很難反映孩子在學校的真實表現和存在的問題,難以實現家庭和學校共同教育的目的。二是外出打工人員對孩子的教育過于依賴學校教育,但學校教育由于學生多,教學任務重,教師沒有精力,心有余而力不足,對留守兒童的心理關愛難以顧及。三是學校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管理缺乏有效的措施,很難在學習上、生活上給留守兒童更多的關心和愛護,并針對性給留守兒童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教育環境。
2、家庭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意識淡薄。父母是兒童成長的第一任教師,家庭教育是伴隨孩子的終身教育。因此,家庭教育對孩子行為、心理健康、道德觀念與智力發展將起著決定的因素。但在調查中發現,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尤為淡薄。一是父母與留守子女溝通少,缺乏親情上的交流,對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放任自流,順其自然發展。二是監護人和代養人大多數是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有的是文盲和半文盲,家庭教育意識模糊,大多偏于溺愛,以生活照顧為主,且知識、能力上難以承擔對孩子的道德培養和學習輔導的任務。三是父母對留守兒童只是給予物質上的滿足,孩子吃得飽、穿得暖就行了,缺乏對留守兒童精神上的鼓勵、鞭策與開導。四是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方法不對,父母認為教育是學校的事、老師的事,孩子能否健康成長直接取決于學校和老師,事實上成為孩子學習、身心發展的旁觀者。
3、社會對留守兒童的教育關注不夠。近年來,社會上的一些不良風氣現象嚴重,對缺乏父母關愛,并在成長中留守兒童的思想上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心理、生理受到不同程度的扭曲。一是農村社會教育薄弱,教育資源缺乏,教育觀念陳舊,不能有效地彌補缺乏父母關愛的留守兒童的不足;二是一些娛樂場所缺乏有效管理,在互聯網、電視、書刊等文化傳播媒體中,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蝕內容屢禁不止,對缺乏父母關愛、親情關愛的留守兒童具有腐蝕性和誘惑力。
四、對策及建議
1、健全制度,完善留守兒童的管理措施。各級政府和學校都要積極探索對留守兒童管理措施的新途徑和新辦法。嚴格責任追究,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好管理和教育留守兒童的責任。加強對寄宿制學校的教學、生活、安全方面的管理,對留守兒童采取寄宿制管理。加強留守兒童在雙休和寒暑假期間的安全教育,解決留守兒童無人照看,學習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問題,從而解除進城務工農民工的后顧之憂。
2、加大投入,改善農民工子女受教育環境。近年來,外出打工人員不斷增多,各級政府都在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民營經濟和勞務經濟,可見勞務經濟在社會進步、社會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級政府對留守兒童的教育投入要下大力氣,出臺有利于外出打工人員子女受教育的優惠政策,并禁止一切影響和限制家民工子女就近入學的條條框框,免除一切不合理收費,使打工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與城市兒童同等的待遇,重新喚起他們的自信,進而激發他們的學習熱情。
3、創新機制,實現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關注的有機統一。對于留守兒童,以家庭為主體,加強學校、社會的正面教育和引導,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學校和社會聯動的運作機制。家庭要承擔起教育孩子的重要責任,給予必要的家庭關愛和親情關懷,家長要與學校和老師經常保持聯系,隨時了解子女的學習和生長情況,并對他們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學校要肩負起教育好留守兒童的責任,并有針對性的開展有利于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的教育和活動,大力開發他們的潛力,激活他們的斗志,增強他們的自信心和心理承受能力。政府要加大對留守兒童關愛的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保證他們與健全家庭一樣健康成長。
農村留守兒童的現在,在某種程度上關系到我國未來人口和勞動力素質,關系到農村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也關系到城鄉社會穩定,因此值得全社會高度關注。
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狀況的調研報告
近年來,隨著我縣農村大批勞動力外出務工,催生了“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群體。為了解他們受教育的狀況,5月22日,縣政協組織部分委員在副主席鄒任清、屈鑒平的帶領下前往城山鎮進行專題調研。委員們采取走訪留守兒童代表,聽取縣教育局及城山鎮中、小學負責同志匯報,開展座談討論等方式進行調研。縣政協主席楊劍出席座談會并作了重要講話。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留守兒童”基本狀況
全縣現有各類學校164所,在校學生43199人。“留守兒童”總數達26783人,占全縣在校學生總數62%;其中單親外出的學生有20735人,占48%;雙親外出的學生6048人,占14%。在“留守兒童”中,由祖輩監護的3393人,占12.7%;由親友監護的2041人,占7.6%;無固定監護人的613人,占2.3%。從學習成績上看,優秀的占21.4%,較好的占30%,中等及以下的占49.6%;從行為習慣上看,優秀的占18.7%,較好的占22.3%,一般的占30.1%,差的占28.9%。以上數據顯示,我縣 “留守兒童”群體非常龐大,且他們在學習成績、思想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明顯弱于其他學生,整體狀況不容樂觀。“留守兒童”在祖輩的過度寵愛、溺愛下,性格表現為任性、孤僻、內向,不易與人交往,孩子與祖輩之間缺乏溝通,存在嚴重的代溝,依賴心理,懶惰心理較為嚴重。
二、“留守兒童”教育存在的問題
“留守兒童”由于缺乏完整而有效的家庭教育,存在的諸多問題亦不容忽視:一是“留守兒童”的學習成績令人擔憂。由于父母長期在外務工,“留守兒童”與祖輩等生活在一起。監護人普遍年齡偏大,且文化程度較低,他們精力和能力都有限,只能照顧孩子們的生活。大多數監護人錯誤認為孩子接受教育只是學校的責任,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主動與學校進行溝通較少;二是“留守兒童”的行為習慣偏差。他們身心都處在成長階段,自律能力不強,而又不聽監護人的勸教,多數“留守兒童”紀律散漫,是非善惡標準認識不清,有的道德品質較差,還有的染上不良習氣,如抽煙、喝酒、小偷小摸、上網吧玩游戲等,他們原本純潔的心靈受到污染。他們缺乏安全保護意識和防范保護能力,近年來我縣“留守兒童”溺水、觸電、燒傷、傷人和被人傷害及交通事故等現象明顯增多;三是學校對“留守兒童”的管理難度較大。由于“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缺位,老師沒辦法向家長了解他們的真實情況。有些孩子抓住時間空檔,在學校欺騙老師,在家里蒙騙監護人。由于監護人文化素質等問題,老師進行有效的家訪渠道難以暢通;四是農村基礎教育師資薄弱。農村中、小學教師數量嚴重不足。教師的教學任務也較繁重,跨專業帶課較為普遍,所以只能在時間上和精力上應對大眾化應試教育,特別是目前學校都沒有專業的心理教師和專職的生活教師,不能給學生更悉心的關懷;五是農村學校的硬件設施不能滿足教育的需要。在農村學校寄宿制工程剛剛啟動,許多中小學住宿條件還有待于進一步改善。如東莊中學,一間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子要住二十個學生,人均不到一平方米。且缺乏衛生間、自來水等一些生活設施。這樣既不便于學生生活,也不利于管理;六是社會環境不利于“留守兒童”教育。部分游戲廳、網吧業主只考慮經濟利益,接納未成年兒童,導致部分學生在上課期間進網吧玩游戲;七是外出務工父母對“留守兒童”教育不科學。部分外出務工父母為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經常給家里寄錢、寄物,導致一些“留守兒童”身上零花錢較多,這很不利于學校對孩子進行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思想品德教育。另外,有些家長在認識上產生偏差,錯誤認為不管學習成績好壞,打工是條不錯的致富道路,產生“不上學可以省很多錢,不上學可以掙很多錢”的觀念,導致孩子的學習積極性降低。農村中將會出現“富了一代人,而垮了下代人”的現象。
三、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的意見及建議
“留守兒童”教育是當今農村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催生的社會問題,而且將在較長時期內存在。如何教育好“留守兒童”,使其健康成長,社會、學校、家庭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調研組建議:
㈠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各盡其責,通力協作,共同構建“留守兒童”教育的社會監護體系
“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是一個綜合性社會問題,需要統一認識,通力協作,形成關心“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政府應將加強未成年人義務教育與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標本兼治,妥善解決。一是加快發展本地經濟,讓農民就近務工,以減少“留守兒童”數量;二是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因地制宜,合理調整學校布局,有計劃地籌建寄宿制學校,以便于對“留守兒童”集中管理;三是加快改革,打破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使農民在教育、醫療等方面能夠享有與城市居民平等的權利,為務工人員子女隨父母就近入學創造有利條件;四是探索建立“留守兒童”家長學校,發動志愿者為“留守兒童”擔任代理家長,組織“一加一”結對幫扶活動,對貧困家庭的“留守兒童”給予救助,保證其健康成長;五是有關職能部門應狠抓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從源頭上切斷部分學生進網吧、游戲廳的途徑;六是充分發揮媒體宣傳作用,動員社會各界加入到關愛“留守兒童”行動中來。
㈡學校要發揮教育“留守兒童“的主陣地作用
學校是學生成長的搖籃,是教育“留守兒童”的主陣地。學校要高度重視“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的社會群體,充分發揮主導作用,探索有效措施,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教育與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兒童”檔案。關注他們成長動態,及時向家庭反饋孩子各方面情況,形成學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二是豐富“留守兒童”第二課堂。把他們組織在一起,有問題一起解決,有快樂一起分享,豐富他們的課余生活,沖淡孩子的孤獨感,培養他們樂觀向上的性格;三是強化“留守兒童”的行為規范。加強對他們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幫助他們自我管理,自我保護。學校定期開展一些生活、衛生、飲食等方面教育,促使他們形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四是開展教師與“留守兒童”結對幫扶的活動。學校可選一些責任心強、工作細致的教師與“留守兒童”接對幫扶,經常找他們談心,了解他們的學習、生活情況及思想動態;五是加強學校寄宿制管理。學生由于自制力較差,有空余時間精力容易轉向其它渠道,因此加強寄宿管理,對于那些得不到有效監護的“留守兒童”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減少他們教育的“真空”。
㈢家庭要承擔起對“留守兒童”教育的監護引導作用。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起著重要作用。父母應盡量留一人與孩子生活在一起,雙方外出務工的家長要選擇好監護人。平時要借助電話等途徑多與孩子溝通,讓孩子充分感受到父母的關愛及親情的溫暖。要充分利用各種返鄉機會,多向教師、監護人了解孩子在學校、家庭的學習、生活情況,經常性保持與班主任、任課老師的聯系,共同商討教育的策略與辦法,不要錯誤地認為把孩子送進學校就是教師的責任,盡可能發揮家庭、學校的監督教育作用。
家庭、學校和社會是“留守兒童”教育的共同體,三者缺一不可。其中家庭教育是基礎,學校教育是主導,社會教育是補充。三者必須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共同構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監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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