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調查報告(精選5篇)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一聽到寫報告就拖延癥懶癌齊復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事故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工程事故調查報告 篇1
一、施工單位:
xx成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駐安石坑礦區項目部
二、時間:
20xx年12月25日13時30分
三、地點:
760中段西Ⅱ叉巷約550m處砼支護工作面
四、設計斷面:
凈斷面4.4×4.5砼支護(C20 墻、帽厚度250cm)
五、作業工序:
拆模施工
六、參加調查人員:
xxx、xxx、xxx、xx
七、調查結果:
屬爆破振動及養護時間不夠(應12小時以上)造成開裂。
八、事發經過:
24日23時該隊隊長xxx安排:xxx、xxx、xxx、xxx、xxx,五人去進行砼支護,至凌晨三時半施工結束。25日13時30分安排王建安等四人去拆模(在此段時間中,隔巷有一掘進班組早班五時左右進行爆破一次)在拆模過程中,砼支護拱頂突然坍塌,造成作業人員王建安、王金墩、王文彬、不同程度受傷。
事故發生后,我礦山部及監理單位有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將受傷人員全部送往德化縣醫院進行救治。
九、防范措施:
1、加強施工單位監管力度,督促檢查,嚴格按照各項作業規格認真施工,技術把關、安全把關、確保施工全過程安全和技術;
2、以該事故為典型案例,加大宣傳教育,促進施工單位加強全體員工安全教育“三級教育”,提高員工個人安全意識及自我防范能力,防止人為事故的發生;
3、加強現場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安全隱患及時排查消除,重視安全生產,糾正麻痹大意的思想,促進安全工作的發展。
工程事故調查報告 篇2
自從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建筑中廣泛使用至今,國內外發生過大量的質量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
案例1、xx公司綜合樓底層為框架結構,層高為5.4m,2—5層為磚混結構,用作2個單元的多層宿舍,層高均為3.0m。在綜合樓投入使用后,陸續發現墻體及2層樓蓋框架梁出現裂縫。
案例2、xx彩虹橋為中承式鋼管混凝土提籃拱橋,橋長140米,主拱凈跨120米,橋面總寬6米,凈寬5.5米。該橋在未向有關部門申請立項的情況下,施工中將原設計沉井基礎改為擴大基礎,基礎均嵌入基石中。主拱鋼管由xx通用機械廠勞動服務部加工成8米長的標準節段,全拱鋼管在標準節段沒有任何質量保證資料且未經驗收的情況下焊接拼裝合攏。鋼管拱成型后管內分段用混凝土填注。某日30余名群眾正行走于彩虹橋上,另有22名武警戰士進行訓練,由西向東列隊跑步至橋上約三分之二處時,整座大橋突然垮塌,橋上群眾和武警戰士全部墜人河中。
案例3、xx重型機器廠計量處四樓會議室屋蓋突然塌落,造成42人死亡、46人重傷,133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該廠在原建的計量辦公樓三層樓上接層,擴建成四層。會議室位于接層部分的東側,長21.85米,寬14.9米,面積為325.6平方米,整體建筑為混合結構,現澆圈梁,輕型屋架,鋼筋混凝土空心預制板屋面,室內水泥地面。
案例4、xx省某車站已建成三座燈橋,每座燈橋8個孔,燈橋跨越鐵路,橋下可停火車和其他車輛。橋面橫梁為V型折板,是主要承重構件。V型折板上鋪板僅起橫向支撐作用,也起傳遞上部荷載的作用。折板與蓋板以分布筋連接,架設拼裝后灌注混凝土而連成整體。某日有一輛列車從燈橋下通過時,最東端的一孔燈橋折板橫梁突然從一端塌落,并砸斷了第二根立柱,從而連帶第二孔橫梁塌落,幸好該孔有一貨車車廂停放,大梁砸到車廂上后就阻住了,僅引起第三柱的傾斜而未引起更多的連續倒塌。
1、工程事故原因統計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說明,建筑倒塌事故原因基本可歸納一下幾類:
1.1設計原因(如案例1)
(1)勘查失誤。工程地質勘察失誤,不能反映實際情況或未查明不良地層特征,致使地基基礎設計時采用不正確方案。導致結構失穩、上部結構開裂甚至倒塌。
(2)設計計算方案失誤。因任務急、時間緊、計算和繪圖錯誤而未認真校對;荷載漏算或少算;所涉及問題比較復雜,而作了不妥當的簡化;有的甚至認為原有設計有安全儲備而任意減小斷面,少配鋼筋或降低材料強度等級;設計時所取可靠度偏低等等。基礎置于持力層的承載力相差很大的兩種或多種土層上而未妥善處理;如房屋長度過長而未按規定設置伸縮縫等方案不妥的情況。
(3)對于結構構造細節處置不當。有些設計人員重計算、輕構造,認為構造處理不是很重要的,因而沒有精心設計。如大梁下未設置梁墊;預埋件設置不當;鋼筋錨固長度不夠,節點設計不合理等等
1.2施工原因(如案例2)
(1)鋼筋混凝土材料質量低劣。工程材料質量低劣,進場前未按要求檢驗,致使不合格材料流人工地,如鋼筋、水泥、石子質量不合格,混凝土和砂漿配合比不當等。
(2)違反設計與規范。不按圖紙施工,對特殊構造未按要求制訂專項施工方案。臨時設施或維護設施等不按要求搭設。違反相關設計或質量驗收規范。
(3)管理混亂。現場管理與施工組織混亂,違章作業,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不到位。許多現場管理人員質量意識淡薄,對已出現的事故征兆未加以重視,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從而導致慘劇發生。
1.3使用、改建不當的原因(如案例3)
(1)使用中任意加大荷載。如原設計為靜力車間,后安裝動力機械,設備振動過大引起房屋過大變形;民用住宅改為辦公用房,安裝了原設計未考慮的大型設備,荷載過大引起樓板斷裂;民用住宅陽臺堆放過重過多雜物(如煤餅)引起陽臺開裂甚至倒翻等等。
(2)加層不當。近來,因經濟發展,舊房加層較為普遍,甚至已成立了房屋增層加固委員會,業務興旺。但有些單位自行加固,未對原有房屋進行認真驗算,就盲目往上加層,由此造成的事故在全國許多省市都發生過。
(3)維修改造不當。有的使用單位任意在結構上開洞,為了擴大使用面積和得到大空間而任意拆除柱、墻,導致承重體系破壞,引發事故。有些房屋本為輕型屋面,但使用者為了保溫、隔熱,新增保溫、防水層,結果使屋架變形過大,嚴重者造成屋塌房毀。
(4)改變使用功能。違反設計使用功能,增大使用荷載,超出原有設計承載力,或在使用過程中對工作環境的變化未加以注意,沒有考慮附加荷載,最終導致破壞。
1.4預應力缺陷事故(如案例4)
(1)預應力筋不合格。鋼筋表面銹蝕,鋼筋表面出現黃色浮銹,嚴重的轉為紅色,日久變成褐色,甚至因為鋼筋出廠時檢驗疏忽造成鋼筋強度不足,以致整批材料報廢;鋼筋冷彎性能不良,鋼筋含碳量過高,或其他化學成分含量不合適,或鋼筋軋制有缺陷;冷拉鋼筋伸長率不合格,鋼筋原材料含碳量過高;下料長度不準、穿筋時發生交叉、鋼筋鐓頭不合格等。
(2)錨具不合格。預應力筋滑脫,主要發生于以夾片式錨具錨固鋼筋或鋼絞線的場合,預應力筋錨固后從夾片中滑脫,使錨具喪失錨固能力;螺桿與錨環結合尺寸過小,螺桿與錨環結合部分過短,當張拉到一定噸位時,螺桿與錨環突然脫開,錨環打至擴大孔與一般孔道交接處,該處被打碎,或千斤頂隨螺桿掉落;還有螺絲端桿斷裂、螺絲端桿變形、錨環開裂。
(3)張拉過程事故。張拉應力失控,鋼筋伸長值不符合規定,張拉應力導致泥凝土構件開裂或破壞;混凝土強度不足;張拉端局部混凝土不密實;放張時鋼筋(絲)滑移;鋼絲表面污染;混凝土不密實,強度低;先張法放張時間過早,放張工藝不當。
2、結論
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廣泛應用的同時,其事故也引起了普遍關注。通過事故案例分析,獲得以下基本結論:現有建筑倒塌事故原因,除設計、施工錯誤、使用不當等原因外,建筑結構體系不合理是導致建筑工程跨塌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分析結果可為工程風險管理提供數據支持,同時也有助于工程界對鋼筋混凝土結構事故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從而在實際工程中可以更加有效地監督管理,以減少事故的發生。
工程事故調查報告 篇3
20xx年4月20日6時20分左右,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27萬元。事故發生后,該公司隱瞞不報,直至4月26日死者家屬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安委會下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津安生督〔20xx〕2號)的'要求,經區政府批準,20xx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區安全監管局、區監察局、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支隊及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等部門組成的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區漢沽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派員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事故瞞報過程,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河公司)。
山河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2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注冊資本:3156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程某財;注冊地址: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團方大道;從業人員:3000余人;經營范圍:建筑施工。該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等資質。山河公司為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中標項目總包單位。
(二)相關單位情況
1.建設單位:天津英諾旺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諾公司)。
英諾公司成立于20xx年3月15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張甲;注冊地址:天津生態城動漫中路126號動漫大廈B1區二層201—99;經營范圍:以自有資金向房地產業進行投資,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
2.監理單位:天津開發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區監理公司)。
開發區監理公司成于1992年12月30日,為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注冊資本:6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夏某陽;注冊地址:天津開發區黃海路3號六層605—609室;從業人員:500余人;經營范圍:工程監理服務、工程咨詢服務、工程造價咨詢服務等。
3.監督單位: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局委托,負責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三)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1. 工程項目整體情況。
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立項時間為20xx年3月26日,項目代碼為1223535K7210006,總建筑面積23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16110平方米,地基為鉆孔灌注樁,地下一層、主體結構為框架結構。
該項目共分“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樁基工程”和“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的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兩個標段,分兩次招標和施工,中標施工總承包單位均為山河公司。樁基工程已經竣工。發生事故的工程是“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以下簡稱美食城項目),該工程招標備案時間為20xx年4月24日,中標開工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竣工日期為20xx年8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為20xx年5月31日,證書編號為20xx—生態建施證—0012。
2.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簽訂情況。
事故調查過程中,山河公司向事故調查組提交了與天津渤海華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兩份勞務合同,第一份合同為基礎、主體結構勞務合同(編號為20xx—4—23,開工時間為20xx年4月30,竣工時間為20xx年9月30),該合同已履行完畢;第二份合同為砌筑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編號為GF—20xx—00010,開工時間為20xx年10月13日,竣工時間為20xx年10月),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確華鵬公司授權委托張某謀(男,湖北武漢人 )為該項目的代理人。經對華鵬公司法人羅某華及張某謀等人詢問和相關書證的比對,確認第二份合同為山河公司自行編制的假合同。事實上,砌筑工程的二次結構砌筑施工是山河公司直接雇傭自然人張某謀組織勞務人員進行施工的。
3.工程施工情況。
該工程自20xx年1月15日奠基,20xx年12月18日主體封頂,隨后轉入二次結構混凝土、地上砌筑等施工。由于春節原因,20xx年1月4日,美食城項目建設單位英諾公司向建管中心遞交了《工程暫停施工告知書》,建管中心也依規向該工程建設單位下發了《中止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20xx年3、4月份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管中心報告的情況下,陸續有工人進入該工程工地進行二次結構砌筑施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瞞報核查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善后情況
20xx年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張某謀勞務隊伍的工人張某福在5樓放砌墻墨線作業時,從沒有安全防護的預留洞口墜落至1樓地面(高度約16米,墜落過程中砸穿了2—4樓同位置洞口的防護模板)受重傷,于7時35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瞞報及核查情況
事故發生后,山河公司未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報告。20xx年4月26日,死者家屬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中新天津生態城和風路派出所接警,經民警向報警人張某娟(死者長女,湖北省武漢人)了解,4月20日7時左右,張某福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項目工地施工過程中墜樓,經送泰達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死者家屬自20日來到天津后與山河公司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張某娟遂向公安機關報警。濱海新區安全監管局接到市安全監管局核查事故的信息后,立即會同中新天津生態城安全監管局等部門進行核查,山河公司、開發區監理公司均否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出具了書面說明,后經進一步調查確認,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該項目發生一起高處墜落死亡事故,山河公司存在瞞報事故行為。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張某福,男,63歲,外來務工人員,湖北省武漢東西湖人。
(二)直接經濟損失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86),認定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27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張某福在未設防護欄桿、洞口下未張設安全平網的5樓預留洞口(寬約50cm、長約2800cm)旁作業時墜落,并且同位置2—4層洞口設置的防護板不符合安全規定,未起到防護作用,直接墜落至1樓。
(二)間接原因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違規分包。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筑作業分包資質的自然人張某謀。
(2)違規施工。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設監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間中標項目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
(3)安全教育、告知和檢查缺失。未對張某福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向作業人員告知臨邊作業的危險性;違規施工期間現場檢查缺失,現場臨邊防護不到位的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消除。
2.開發區監理公司
對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及施工單位履行安全職責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管職責。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山河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程某財,山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何某,山河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是該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事故發生后沒有依法報告事故。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瞞報事故負直接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60%的罰款。
3.周某旺,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是該項目安全監理的直接負責人。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向總包方下達監理通知單要求停止施工,但在總包方不接收的情況下,沒有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也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履行安全職責不到位。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4.張乙,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項目監理機構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未根據工程進展檢查監理人員工作情況,致使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職責不到位,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xx)中3.2.1第3條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二)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 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筑作業分包資質的個人;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監管機構報告的情況下帶隱患施工,施工期間中標項目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安全教育、告知、檢查缺失,現場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消除;事故發生后,存在瞞報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綜合裁量,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萬元的罰款,共計120萬元。依據《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關于加強我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建筑〔20xx〕16號)規定,建議市建委對其處以停止在天津市參加投標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
2.開發區監理公司教育和督促項目監理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夠。監理人員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理職責。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建筑施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使項目施工全過程受控;二是加強外包隊伍的管理,嚴禁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三是落實安全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和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其上崗作業;四是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范措施;五是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落實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施工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現場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六是依法依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杜絕瞞報、遲報和漏報行為。
開發區監理公司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等規章制度,依法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管控,確保監理人員認真履職;嚴格審查外包隊伍資質;在實施監理過程中,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認真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區域各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管,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做好日常巡查。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并查處,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項目建設的安全。
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要在事故結案3個月后,對事故相關單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工程事故調查報告 篇4
20xx年x月x日中午12:00時,xx項目部民工宿舍(二區),發生火災事故, 造成兩幢二層的活動板房全部被燒毀,所有工人安全撤離,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現將火災事故具體情況向公司呈報如下: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x月x日中午12:00時左右在二區民工宿舍第二幢板房二樓走廊的工人(37座外架班)發現對面203房電線冒濃煙,班長馬上跑下樓拉電閘,同時打電話通知項目部。此時203、202房電線已噴出火球,板房上部迅速燃燒起來。項目管理人員及保安員接到呼叫后,馬上奔赴現場進行搶救,同時拔119求救。由于水源不足,加上風力較大,沒多久第二幢板房也燒起來了。幾分鐘后消防隊趕到,并立即投入搶救,經過半個多小時的撲救,大火終于被撲滅。
二、事故造成的損失:
在此次火災事故中,由于管理人員及時趕到,并迅速撤離所有人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注:只有一人從二樓窗口跳下,腿部骨折,傷勢不是很嚴重)。事故中有兩幢活動板房(一幢3Kx9K、一幢3Kx15K)被燒掉,還有部分工人的衣物、工具及生活用品;部分工人的手機、身份證、銀行卡、摩托車(一輛)等也被燒掉,約計經濟損失三十多萬。
三、事故原因:
初步確定為用電量過大電線起火,而導致火災的發生。
四、事故處理:
1、受災工人均已轉移到項目部內的生活區安置,住宿、吃飯等生活問題已解決。并且已按公司規定每人暫時發放500元生活費,給工人購買衣物及生活用品,最終處理方案正在商議中。
2、火災現場屋架已用機械拆除,并且安排了人員進行清理,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3、事故發生后項目部已及時向甲方、監理,以及我公司電話報告了事故發生的大體情況。在搶救過程中甲方、監理都到現場參與指揮,事后我公司領導也到現場了解情況,并主持召開現場會,商議了人員安置及賠償問題。
五、事故總結:
1、增強安全管理是保證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
2、由于第二生活區離飯堂較遠,工人吃飯不方便,以至在宿舍煮飯人員較多,用電量過大,導致電線起火發生火災。
3、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情況以預防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4、臨電安裝不規范,保險絲沒有發揮作用。
5、消防安全不到位,現場沒有消防用水,只有生活用水。火災剛發生時火勢不大,如有消防水可以撲滅,損失不大。
6、吸取事故教訓,項目部對生活區進行了大檢查,對不合格、不規范的進行大整改。明確生活區的專職管理人員,落實宿舍的各項管理制度,每周、每月對宿舍進行定期檢查,保證管理出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區。
工程事故調查報告 篇5
某汽車工廠總裝車間臨建設施倒塌或受損,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本報告描述事故過程、概況及造成的損失,分析了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制定處理方案,通過整改實施,完成處理工作。
一、工程基本概況
某大型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位于新疆烏魯木齊市開發區,總建筑面積約10.86萬平方米,上部主體采用鋼結構,基礎采用樁基礎,樁型為鋼筋混凝土預應力管樁,建成后將用于某知名汽車廠商總裝生產線專用車間,承擔汽車裝配、焊接及總成等任務。本工程由某建設集團第七工程處承建,施工現場長1200米,寬700米,占地面積約84萬平方米,包括工程本身占地面積12.37萬平方米,現場辦公、生產及生活設施等臨建占地面積0.73萬平方米,各區之間分區圍墻約3930延米。本工程2011年6月21日開工建設,預計于2013年7月30日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事故概況
2011年8月11日13點37分左右,新疆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建設集團第七工程處某大型汽車制造廠總裝車間建設工地突起大風,風力約11級,瞬時最大風力達到13級,持續時間約11分鐘,致使現場生產及生活附屬用房、圍墻、臨時供電線路等臨建設施倒塌、損壞嚴重,機械設備、施工材料不同程度受損,三人輕微傷,釀成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三、事故造成的損失
本次事故發生約2小時后,現場立即組織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質檢及安檢部門、建設、承建、管理、監理等單位參加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經調查組初步調查,本次事故共造成現場臨建房屋倒塌1棟31間約500平方米,材料倉庫1棟19間約300平方米,圍墻倒塌約396延米,供電線路損壞1200米,損失或損壞材料約3.9噸,損傷或損壞已進場施工機械11臺套。萬幸的是,事發時處于當地午餐時間,大批人員因返回烏魯木齊市區用餐尚未進場,除造成3名值班人員輕微傷外,未造成人員更大傷亡。經初步統計,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折合人民幣約56.65萬元,3人輕微傷,工期延誤約31天。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經現場事故調查組初步分析,造成本次事故原因如下:
本次大風超出當地正常氣象范圍。據當地氣象資料記載及統計,一般情況下,烏魯木齊開發區一帶發生11級以上大風的概率相當低,本次大風偶發因素較大,嚴重超出預期,特別是瞬間風力達到了13級,更是當地數十年來未遇,這是本次事故發生的客觀原因;參建單位經驗不足,思想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設計原因。現場查看設計圖紙發現,所損壞的建筑物,設計由承建單位承擔,圖紙粗糙,簽字蓋章不全,很多構造節點基本都是按照內地標準設計,完全沒有結合當地情況,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具體內容有:
①基礎埋深淺。
②鋼柱斷面過小且柱距較大。
③節點連接計算有誤。
④現場建筑物總體布局不當。
承建單位現場管理原因。主要包括:
①事故發生于工程建設早期,人員正在陸續進場,特別是一些主要的管理人員尚未完全到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尚未建立健全,各項作業制度、工作流程、驗收程序等尚未成型,大多數時候作業處于失控狀態;加上從思想上沒有充分重視,管理上的漏洞相當多;
②選擇分包單位不當。
③工期安排嚴重不合理。
④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沒有盡到管理責任。
五.與本次事故相關的資料等(附照片,其他見附件)
六.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①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立即發出停工令,要求停止現場一切作業;
②立即按照規定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③立即采取措施,搶救人員,搶救設備物資材料。
④按照規定,立即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調查損失情況,分析原因,查找責任,制定整改措施。
七.處理本次事故的依據
①本次事故的實況資料,包括時間、地點、部位、過程、事故后續發展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經濟損失情況、工期延誤情況等;
②有關的合同及合同文件,主要包括施工總包合同、分包合同、材料采購供應合同、監理合同及其補充約定等;
③有關的技術文件和資料,包括圖紙、技術文件、檔案、施工記錄、監理記錄、材料證明文件、實驗報告、驗收記錄、事故發生后的觀測記錄等;
④與本次事故有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規程等。
八.事故處理方案
①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事發后所有受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事故中倒塌部分按照相關標準重建,事故受損部分中約210平方米房屋、190延米圍墻不能加固也應推倒重建,受損部分約270平方米房屋、97延米圍墻加固后可以投入使用;
②指令承建單位必須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并完成受損建筑物、構筑物重建、修補、加固等設計工作,并應充分考慮當地特殊情況;
③指令承建單位廢除臨建建設的分包合同,由自身施工隊伍或者委托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建并完成重建、受損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理工作;
④指令監理單位,認真履行監理責任,嚴格審查分包單位,嚴格審查作業文件,嚴格控制施工工程,嚴格履行驗收手續,確保工程達到標準;
⑤指令建設單位,重新計算并核定建設工期,對不合理要求進行修改,必須確保合理施工工期,不得隨意壓縮;
⑥指令各參建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各自寫出本次事故報告,認真分析自身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接受教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九.對處理結果的檢查鑒定的驗收
20xx年9月8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各參建單位接到處理報告后,歷時約45天左右,完成部署的各項工作,現場恢復正常施工狀態,本次質量安全事故處理結束。在整個處理過程中,承建單位管理體系到位,必要的人員及設備到位,作業措施合理有序。監理單位嚴格履行職責。經各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標準驗收,整個工程達到設計標準,滿足使用要求,可以投入使用。
十.本次事故處理結論
經調查組研究后一致認為,本次事故屬于嚴重質量安全事故,事故中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但主觀原因是主要的。作為建設單位,給定的工期過于緊湊不合理,負有一定管理責任;作為監理單位,建設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監理不到位情況,特別是對分包單位的審查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負有監理責任;作為承建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嚴重不健全,施工現場管理嚴重不到位,特別是違規選定分包單位且疏于對分包的正常管理、監督和指導,致使現場失控,釀成事故,是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
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損失較大,屬于三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非常令人痛心,但沒有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這是不幸中的萬幸。各參建單位必須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范標準,嚴格履行各自責任,確實保障項目正常、安全、有序進行。
【工程事故調查報告(精選5篇)】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04-28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5篇04-18
工傷事故調查報告 15篇03-22
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事故處理流程09-01
精選事故協議書模板十篇03-25
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精選7篇)11-30
發生醫療事故后如何計算醫療事故賠償數額06-29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06-26
近視調查報告(精選20篇)03-24
【精選】調查報告作文10篇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