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縣鎢砂冶煉企業的調查報告范文
6月27日至7月4日,在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呂金生、劉慶前的帶領下,我們組織兩個調查組對全縣鎢砂、冶煉企業進行了專題調研。實地察看了龍海、平背、靈官、清溪、城關、軍山六個鄉鎮和縣工業園的16個鎢砂、冶煉企業。走訪了部分企業所在地人大代表、村支兩委干部和群眾。組織縣經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環保局、縣招商局、縣優化辦、縣電力局等相關部門召開了座談會,認真聽取了他們的建議和意見。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發展現狀
從調查的情況看,近兩年,隨著周邊較發達縣市的產業梯度轉移,鎢砂企業在我縣從無到有,冶煉企業從小到大、從無序到逐步規范,逐漸成為我縣的主體財源和支柱產業。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發展速度快,稅收貢獻大。
2008年末,全縣鎢砂、冶煉企業由2008年的19家發展到39家,創產值2.57億元,稅收由2008年的不足300萬元躍升至1300余萬元,占工業總稅收的53.8%。其中:鎢砂企業12個,完成產值0.93億元;冶煉企業27個,完成產值1.64億元。年銷售收入過500萬元鎢砂、冶煉企業14家,其中上交國家稅金過百萬元的家。2008年元至五月,全縣鎢砂、冶煉企業完成產值萬元,上交國家稅金萬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新建項目共11個,其中:鎢砂企業3個,冶煉企業8個;計劃投資3000萬元的項目2個,2000萬元的1個,1000萬元以上的5個;已在工商部門注冊的8個。另正在洽談并準備下半年動工的項目有10個。
(二)引進資金多,經營形式活。
2008年至2008年5月,全縣鎢砂、冶煉業共引進縣外資金萬元,占全縣招商引資總額的%,占全縣鎢砂、冶煉業投資總額的%。其中2008年元至6月引進縣外資金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靈官鎮今年引進四家規模冶煉企業落戶工業集聚區,計劃投資總額8200萬元,其中永樂貴金屬有限公司、永盛鉛業有限公司、晶鑫有色金屬冶煉有限公司、雄進冶煉有限公司分別已分別到位資金8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全縣鎢砂、冶煉企業經營靈活,形式多樣,主要采取股份合作、租賃、聯合、個體私營等多種形式經營,其中一般納稅人家。
(三)領導認識高,扶持力度強。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鎢砂、冶煉產業的發展,2008年初作出了《關于加快鎢砂、冶煉業發展的決定》,成立了縣鎢砂、冶煉領導小組,進一步調整了稅收、電力、環保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吸引大型鎢砂冶煉企業來我縣發展。縣委書記、縣長多次組織有關部門召開協調會和現場會,解決鎢砂、冶煉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有條件、有基礎的鄉鎮因地制宜,積極配合,安排強有力的力量專抓鎢砂、冶煉產業的發展。龍海鎮和靈官鎮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別成立了招商引資領導小組和工業集聚區服務隊。一方面不辭辛苦到永興縣的的柏林、樟樹、黃泥、洞口等冶煉發達鄉鎮找企業老板派發資料,宣傳招商引資政策,另一方面主動幫助現有企業協調關系,加強服務。如協調修路、征地、架電、通水、通訊,代辦工商、稅務、林業、國土等部門手續等,受到廣大企業好評。
存在問題
鎢砂、冶煉企業在我縣迅速崛起,成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生力軍。但受工業基礎薄弱、資金技術缺乏等方面的制約,還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亟需解決。
(一)生產工藝落后,治污能力不強。
全縣鎢砂、冶煉企業實現產值較大,上交國家稅收較多,但實際科技含量并不高,大多是土法上馬,生產工藝簡單,技術裝備落后,屬于高投入、高產出、高能耗、高污染企業。如:鎢砂企業生產設備簡陋,固定資產投入少,主要從事收購和簡單的粗加工,在很大程度上屬于貿易型企業。企業老板主要看重我縣的稅收優惠政策,“來也容易,去也容易”,缺乏長遠打算。今年上半年就已有四家鎢砂企業異地發展。粗鉛冶煉,基本上都是采取已被國家明令禁止,并被較發達地區淘汰的傳統的燒結工藝;煉金、銀,大多采用“小爐子+小罐子”的土方法。絕大多數企業沒有環保設施,或環保設施不達標、不齊全,能耗高,污染嚴重。目前,全縣沒有一家鎢砂、冶煉企業按照正規程序通過環評。在建新上擴改項目也沒有一個按照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的規定進行“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6月28日,靈官鎮某冶煉企業在沒有建設凈化塔環保設施的情況下,焙燒陽極泥,僅生產四個小時,造成附近幾百畝樹木死亡,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據環保部門反映,目前我縣有色金屬冶煉在生產過程主要會產生砷、鎘、汞、鉛等重金屬物質和氟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如不抓緊治理和規范,一旦傷害了農作物和植被,破壞土壤,治理成本不可估量,至少影響幾代人的身體健康。
(二)企業素質偏低,經營管理不善。
絕大多數鎢砂、冶煉企業沒有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運作,而是實行家族式管理,作坊式生產。重眼前利益,輕長遠規劃。沒有完善的產、供、銷運行機制和規范化的企業管理制度。融資基本上靠集資和借貸。即許以高額回報向親戚朋友集資;以廠房資產抵押向銀行貸款;資金極度緊缺時,不惜高息,借貸民間資金,從而在一定程度存在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業務基本靠“博”,“博”中了,一夜暴發;失手了,一夜之間傾家蕩產。許多企業的原始積累都是靠一宗或幾宗生意完成的。前年龍海鎮某頗具規模的冶煉企業在福建采購原料時上當受騙,四百余萬元血本無歸,現已回天無力。有的企業還存在虛開或者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現象,嚴重破壞了法律制度和國家利益。
(三)部門利益沖突,發展環境不優。
部分有執法處罰權的單位,憑借法律和文件,把收費和罰款作為經費主要來源。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如前段時間反映強烈的公路、交通、交警、農機等部門上路執罰,二十四小時把守交通要道,導致外地運輸車輛都不敢到安仁來。后來通過縣優化辦召開協調會,對重點青年秘書網企業發放了“重點企業運輸通行證”才逐漸好轉,但企業仍然擔心罰款現象反彈。新上企業項目行政審批手續程序多、時間長、辦事效率不高。由于鎢砂、冶煉企業屬于國家限制發展產業,有些部門不愿意面對矛盾,遇事踢皮球,許多事情沒有縣主要領導親自出面根本難以辦妥。還有的是由于企業對部門的服務和職能了解不夠,從而產生一些矛盾和抱怨。如電力部門由于其所提供的服務和產品,程序正規,環節多,質量好,成本高,但相對收費也要比市場價高出許多。還有工商部門要求企業交納個協、消協會費等,對此許多企業不理解,認為加重了企業負擔,增加了企業成本,損壞了企業利益。
(四)整體布局分散,集聚效益不高。
全縣幾十家鎢砂、冶煉企業分布在十多個鄉鎮的不同地方,有的靠近馬路,有的靠近學校,有的'靠近村莊,有的建在山坡,點多面廣,“村村冒煙”,沒有形成洼地效應和集聚效益,資源共享度低,既不利于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又給環境治理帶來極大不便。
幾點建議
鎢砂、冶煉企業要在我縣長期生存和發展,做大做強是唯一的出路。為此,我們建議:
(一)加強領導,理清發展思路。
由縣委、縣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組建安仁縣鎢砂、冶煉企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職能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產業政策宣傳指導、發展措施制定落實和解決實際工作中碰到的具體問題。對鎢砂、冶煉業既進行宏觀管理,又進行分類指導和協調服務工作。研究制定鎢砂、冶煉業長遠發展規劃和近期發展目標(草案)并報人大常委會審議。繼續實行縣級領導聯系重點企業和項目制度,制定相關激勵和考核機制,切實為加快企業發展提供組織保障。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爭取用3至5年時間,把我縣打造成享譽全省乃至全國的“冶煉之鄉”。
(二)合理規劃,優化企業布局。
組織相關專家和有關部門進行科學考察論證,合理選址、布局。按照環保要求,廠址選擇應遠離生活居住區、文教區、水源保護區、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溫泉、療養區和自然保護區。秉著“合理和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要以現有相對集中的冶煉集聚區為基礎,引導新上項目向集聚區發展。對現有靠近城區或村民密集區的冶煉企業,要制定搬遷計劃。要加大對工業集聚區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力度,確保路通、水通、電通、訊通。為保證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企業的高低壓配電設施應由電力部門統一規劃設計、采購材料和安裝施工,但收費標準應當參照市場價格執行。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可以考慮在靈官、平背、龍海、城關、軍山五個鄉鎮建立冶煉企業集聚區,在安平、清溪、城關、縣城工業區分別建立鎢砂企業集聚區,以做大產業群、拉長產業鏈、形成產業特色。
(三)主動協調,創造寬松環境。
全縣上下要牢固樹立“親商、安商、扶商、助商、護商”觀念,對合法經營,安全生產的鎢砂、冶煉企業要大力鼓勵和支持。縣優化辦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加強協調和服務,堅決落實現有優惠政策,并進一步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措施。除稅收、安全檢查外,禁止各種評比、驗收、年檢、集資和攤派等活動。對全縣的重點鎢砂、冶煉企業和項目,在融資、征地、用電、環評、稅費、項目審批、規劃設計和行政服務等方面,在不明顯違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可以秉著“邊發展,邊規范”的原則,給予全力支持。原則上對鎢砂、冶煉企業不限電、不停水、不查車。尤其是電力方面,我縣用電負荷可達10萬千瓦,年用電量可達2.8億度,電力條件全市最好,工業用電價格應當低于周邊縣市或至少與他們相當。堅決實行“一門式辦公、一站式審批、一條龍服務”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努力規范收費行為,明確收費項目,公開收費標準,嚴格建立收費明白卡制度,杜絕“三亂”現象。適當制定獎勵措施,對稅收貢獻大,且環保工作突出的鎢砂、冶煉企業,由縣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稅收返還或物資獎勵。構筑一個促進和有利于鎢砂、冶煉企業健康穩步發展的寬敞平臺。
(四)嚴格把關,抓好項目入口。
發展經濟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要算清經濟效益與環境治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兩筆帳。招商引資盡量招大招強。對免強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或通過短時間努力可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而又不會對環境造成惡劣影響的鎢砂、冶煉企業,可以先發展,再限期規范。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且規模明顯達不到要求,資金缺乏,技術落后,高能耗,污染嚴重的鎢砂、冶煉企業項目,堅決禁止。鼓勵引導鎢砂、冶煉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進行高起點的技術改造,提高“三廢”綜合利用率,走精深加工發展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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