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綜合測評方案范文
測評,是以現代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為基礎,通過心理測驗、面試、情景模擬等科學方法對人的價值觀、性格特征以及發展潛力等的心理特征進行客觀的測量與科學評價。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學生綜合測評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更好的鼓勵廣大同學德智體綜合發展,全面評價每一位同學,特制定本辦法。
一、綜合測評分值
總分100分,由德、智、體三部分組成。其中德育占20%,智育占70%,體育占10%。
二、各項評分標準
智育:以考試的平均學分積為基準分,取70%,算作智育的最后分。(智育成績:(單科成績a×該科學分+單科成績b×該科學分+單科成績c×該科學分?)/學年總學分×70%;參加重修考試的同學其重修科目成績按照重修前成績計算)
體育:一學年兩學期成績的'平均分取10%,算作體育的最后分。
德育:德育考核主要從集體觀念、品行表現、組織紀律、學習態度四個方面考察。以二十分為準,直接計入總分,德育分的標準是:
(一)集體觀念(3.5分):熱心組織、積極參與集體活動,積極為集體服務,有集體榮譽感,積極參加公益勞動、社會實踐和志愿者服務等活動。(暑期社會實踐未交登記表及回執單者扣除0.5,未交實踐報告者扣除0.5)
(二)品行表現(3.5分):愛國愛校,遵守社會公德,自覺遵守《西安郵電學院校園文明公約》,愛護公物,有環保意識。誠實守信,禮貌待人,尊敬師長,舉止得體,團結同學,勤儉節約,勇于同不良現象作斗爭。
(三)組織紀律(3.5分):法紀觀念強,遵紀守法,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在周末晚點名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每遲到、早退1次扣除0.1分),不缺席(每無故缺席1次扣除0.5分);敢于同無組織、無紀律的現象作斗爭。
(四)學習態度(3.5分):勤奮學習,刻苦鉆研,熱愛本專業學習;上課認真聽講,無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每遲到、早退1次扣除0.1分,每曠課1次扣除0.2分),遵守學習紀律,獨立完成作業;積極參與科研學術活動,勇于發明創造。
以上四項賦值時每項優秀為3.5分;良好為3分;一般為2分。如有扣分,扣至0分為止。
(五)德育附加分(最高限為6分,超過不加)
1、學生干部(學生班主任)主動承擔并出色完成本職工作者,加0-1分。學生黨團主席(學生會主席、分團委副書記、書記助理、青協負責人)1分、副主席0.9,部長加0.8分,副部長0.7分,干事加0.5分;優秀部長、干事累加0.2分;黨員工作站站長加1分,副站長0.8分,站務委員0.5分。各班班委加分可參考:班長1分,團支書0.8分,學委0.8分,其他班委0.5分、科技積極分子0.1分(任期不足一年者以半學期為單位計算)
2、獲得省、市級榮譽稱號者,加2分;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
優秀團干、暑期優秀社會實踐報告等校級優秀榮譽的加1分;獲得院級榮譽稱號者,加0.5分;獲得校級優秀團支部稱號,支部內各團員均加0.5分;獲得校級優良學風班、先進班集體,班內人員均加0.5分;軍訓優秀學員加1分。獲得優秀暑期社會實踐個人加0.5分。
3、科技發明、科技競賽與學術活動加分
獲國家獎勵:一等3分 二等2.5分 三等2分;
獲省級獎勵:一等2分 二等1.5分 三等1分;
獲校級獎勵:一等1分 二等0.7分 三等0.5分;
在國家公開出版的報紙雜志上發表文章者,加2分;在校級刊物(含軍訓快報)上發表文章(簡訊報道除外)者加0.5分,在院級刊物上發表文章者加0.2分,校級、院級以及多篇文章可累加分,但是總分不得超過1分。
4、文體活動加分
參加國家級文體比賽者:第一名3分,第二名2.5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5;
參加省市級文體比賽者:第一名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第四名0.5; 參加校級文體比賽者:第一名1分,第二名0.7分,第三名0.5分。包括校運動會、冬季越野賽、校合唱比賽、校新生辯論賽等。(校合唱比賽、廣播體操參與者加0.1分)
參加院級文體比賽者:第一名0.7分,第二名0.5分,第三名0.3分。包括院書畫比賽、系足球、籃球賽等。
5、智育成績較上一年度前進10名者,加1分。(按照班級排名計算)
6、被評為“校級文明宿舍”,舍長加1分,舍員加0.7分;被評為“院級文明宿舍”,舍長加0.7分,舍員加0.5分。一般舍長加0.1分,宿舍衛生長期不好,不予加分。
7、在校期間做出突出貢獻,在社會上產生重大影響的學生加2分;在維護校園秩序和校園環境及精神文明建設中,勇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成績顯著者,可酌情加1-2分。
注:2、3、4、5、6五項加分由班主任、輔導員根據規定憑有關部門提供的證明做出,同類獎勵取最高項加分,不重復加分。
8、英語通過國家CET-4級425分(含425分)加1分,CET-6級425分(含425分)加2分(本項加分在各年度考評中均有效)。
9、通過國家計算機二級加1分,通過普通話考試加0.3。
10、參加義務勞動0.5分/人/次,參加活動、講座加0.1分/人/次(此項以輔導員提供的名單為準)。
三、有下列行為者,直接扣除總分:
1、受留校察看處分者,扣15分
2、受記過處分,扣10分
3、受嚴重警告處分,扣7分
4、受警告處分,扣5分
5、受通報批評,扣3分
6、宿舍衛生長期不好,扣5分
7、周末晚點名不到扣0.5分/次
8、檢討書扣0.5分/份(檢討內容與晚點名一致的不重復扣分)
另說明:
1.課程性質為實踐課的,期末成績為優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 合格(60分)、不及格(50分)
2.運動會獲團體榮譽的,團隊中每一位成員按獲獎等級加相應學分(比如,張三、李四、王五、趙六4人榮獲4X100第三名,成員每人按校級三等獎加0.5分)。
3.個人加分不受職務數量限制,每一項職務都可加對應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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