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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出售條件
很多朋友對經濟適用房過戶不是很了解,有的甚至沒有聽說過。經濟適用房價格便宜很多,經濟適用住房是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那么想要買賣,要滿足哪些條件呢?以下是CN人才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經濟適用房出售條件有哪些?
1、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為有限產權,土地未辦理有償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上應注記為“經濟適用住房”。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利用廉租住房專項資金回購,回購價按原出售價格每年扣減1%計算。
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析產等原因需要變動房屋產權的,受讓人應當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購買條件,并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準,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原經濟適用住房性質不變。
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準,并辦理以下手續,可上市交易:
補繳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包括土地收益價款、相關稅費及房屋差價等);
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差價的80%計算;
依法辦理相關房地產權屬登記手續,并在其房地產權屬證書上注銷原經濟適用住房注記,取得房屋完全產權。
二、什么房子能賣
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
①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三、賣了房子后的結果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