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范文,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
為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強化安全現場管理,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隊實際情況,掘二隊于20xx年11月9日,在會議室召開了安全反思會,參加討論的領導干部、班組長、員工共計30多人。就近年來安全工作中的不足進行了全方位的交流、探討,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先將活動總結如下:
隊長孔德利首先發言:我隊曾經發生過重大未遂事故,在在全公司造成影響極其惡劣,給員工經濟上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充分暴露出了我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安全管理上有漏洞、死角,考核不嚴、不細;二是規程、措施現場落實不到位,“三違”現象時有發生;三是職工安全意識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強;四是本安體系在職工心中還沒有根深蒂固。認真分析,主要是員工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圖省事,違章操作,管理人員現場把關不嚴,規程措施沒有落到實處。針對這些問題,我們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討論制定出今后的工作方向。
支部書記王喜寧:縱觀各煤礦企業,一再發生的事故給我們敲響警鐘,身為煤礦企業工作者,要時刻牢記“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在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方面我們動腦子最多、下功夫最大、長期探索追求的目標。而事實上并沒有實現長治久安,沒有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做好,我隊發生的幾起事故可以說明這一點,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并不是只靠那個人,那個部門,要全員參與從身邊做起,從自己做起,遏制 “三違”現象,牢牢繃緊安全這根弦始,并貫穿于安全管理及生產全過程。強化安全風險意識,真正實現“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全生產。
副隊長劉吉華:從近期的出勤情況來看,部分青工思想情緒不穩定。有近五分之一的青年職工不喜歡目前所從事的工作,近三成的人對目前的工作表示一般,說明這些青年不安心本職工作,不滿意工作崗位,或是埋怨條件艱苦,待遇偏低,或是感覺專業不對口,工作沒有興趣,或是嫌工作太累,生活乏味,沒有動力。導致我隊有些時候,工作出現被動,零打碎敲的事故時有發生。
胡新軍:夜班是一個比較辛苦的班,打亂了人的作息規律,極易發生事故。因此,我們在剛開始倒夜班的時候一定要加大查崗力度,針對一些人一些崗位要進行不間斷的檢查、讓員工逐漸的適應工作的要求,對一些重點崗位我們要選擇一些責任心,素質過硬的員工擔當,確保安全生產 班長李吉祥說;在今后的工作中時刻按章作業;不三違,干標準活,工作前認真做好風險預控的工作,嚴格執行手指口述安全工作法,杜絕僥幸心理,帶領本班組員工超額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員工劉海旺,作為掘二隊一名員工,時刻硼緊安全這根繩。在做任何工作的時候,我要牢記安全的重要性,首先自己我不“違章”,嚴格按章作業,并保證自己身邊沒有“三違”的現象發生,工作的時候嚴格按“手指口術”來操作,為安全生產奉獻出自己的力量。通過大家交流討論,在員工思想狀態、現場安全和生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制定了以下措施:
1、首先把職工教育培訓作為搞好安全生產的首要工作,充分利用“安全學習日”、班前會,組織職工認真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學習使每個職工在思想上由被動接受教育轉向主動接受教育,在行動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化,激發廣大員工的學技術、比技能的良好氛圍。
2、以現場管理為重點,圍繞現場抓管理,圍繞問題抓整改,管理重點在現場。隊領導班子成員嚴格執行《三條禁令》,經常深入工作現場,靠前指揮,查隱患、堵漏洞、反“三違”及時解決工作現場出現的各類問題,對在工作中違章操作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立即停下辦學習班,直到考試合格后,方可回到崗位工作。
3、加強重點薄弱環節的安全、工程質量管理,凡遇工作面過石門,過地質變化帶、巷道貫通,揭露煤層,小上山提升、放炮警戒等,都安排有工程技術或管理人員現場把關,確保事故多發環節不出事故。
4、認真執行質量標準化新標準。加強現場質量管理,夯實標準化基礎工作,以工序質量促工程質量,嚴格要求各生產班組按質量標準進行作業,作業人員從打眼質量,錨桿角度等,每一道工序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從根本上消滅不合格品。同時,加大動態下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力度,在各生產班組進行工程質量自檢、互檢、專人檢查工作,驗收員對各班組進行質量驗收,第二天在班前會上公開考核,對造成質量問題的責任人,按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處罰。
5、在設備管理上,加強對機電、維修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實行掛牌包干責任制,每班對機電設備加強維修保養,超前預防,做到勤檢查、早發現、快處理,使設備達到良好運轉狀態,延長了設備使用壽命,保證了工作面的正常生產。
6、在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對職工的違章行為和不規范操作當場予以糾正,并按規程規定進行規范指導;全面有效地提升作業人員操作技能,增強安全意識和管理意識,人人持證上崗,自主保安,規范操作,主動排除各種安全隱患和問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檢討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2
20xx年5月4日中午12點左右,一輛由華坪紅磚廠自派的自卸翻斗車(云P:13531)運送紅磚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城區,在新區建設住宅二期工程30棟旁卸紅磚時,由于車輛后輪負荷太重,引起車輛后輪下陷,自卸車不能順利卸出車內的磚塊,司機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等工人忙卸車,在工人卸車時,由于后車門未處置穩當,造成后車門下落,擊打到下磚的農民工沙爾哈的頭部,造成沙爾哈頭部重傷,該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后,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時組織人員把傷員送到寧蒗縣醫院,由于傷勢較重,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12點37分,劉立國打電話到寧蒗縣工巢全監督管理站報案,稱工地上一人被下磚的車門打著了,在送往醫院搶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報案后,縣建設局分管安全的領導徐禮芳及安全監督站的兩位同志李金峰和楊志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同時安監局的楊新紅副局長、毛應國、楊凱龍及興鎮派出所的楊祖所長等單位同志到了現場,全面展開了“54”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置工作。下午,縣人民政府和強副縣長進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時左右,縣安監局召集了監察局、建設局、興派出所、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了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經過現場勘查,證人詢問、查看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各種資質證書和安全管理機構、制度、教育記錄等,到目前為止,事故情況已基本調查清楚,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的背景情況
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是經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到寧蒗開發寧蒗新區建設的`施工企業,具有《建筑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等,安全生產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發生事故的車輛云P:13531是磚廠自派的,運紅磚到工地上賣磚給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與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該車車主是楊文華,與司機李XX)是屬舅侄關系。
二、事故發生的經過
20xx年5月4日中午12點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車運紅磚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區開發建設住宅二期30棟旁,在自卸車翻斗車卸紅磚時,由于車輛后輪負荷太重,引起車輛云P13531后輪下陷,自卸車不能順利自卸出車內的磚塊。
就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等工人忙卸車,在工人卸車時,由于上翻的后車門未處理穩當,造成后車門下落,擊打到下磚的沙爾哈頭部,造成頭部重傷,該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后,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人員把傷員送到縣醫院,經醫院全力搶救,由于傷勢較重,搶救無效死亡。同時報告給安監局、建設局、興派出所等有關部門。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傷,其中:沙爾哈,彝族,死亡,身份證號:xx,屬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李學華,彝族,輕傷,現已經出院,屬xx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30萬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析規劃》的要求,“54”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運磚車輛云P:13531的駕駛員李XX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死者沙爾哈和同伙違操作程序,違勞動紀律,在自卸翻斗車不能順利自卸出車內的磚塊時,沒有固定好后車門,就在后車門下作業,造成后車門下落,并擊打到沙爾哈的頭部,至使沙爾哈死亡。
二、間接原因
1、XX縣建設局對該建筑企業監管不到位,存在監管漏洞和盲區;
2、XX省XX市建設工程公司對該公司所雇用的農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該公司農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質
通過調查、取證后認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時左右發生在XX縣XX區二期工程事故屬違章指揮、違章違規作業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的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有規范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沒有按制度對現場的施工作業進行認真的管理、指揮和監督,在此次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之規定,對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處以罰款壹萬元人民幣。
沙爾哈及同伙違勞動紀律,在沒有支撐穩定好后車門的前提下進行作業,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因沙爾哈已經死亡,同伙屬于弱勢群體,其處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承擔,不再對其進行處罰。李學華等人重返生產一線前需要接受縣建設局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五、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
1、建議縣建設局加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結合“全縣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建筑施工行企業業現場管理混亂、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嚴重等現狀,進行一次清理和整頓,嚴厲打擊現場管理混亂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杜絕“54”事故相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
2、“54”事故的發生,暴露了該企業對作業人員管理混亂,監管不到位,特別是設備和人員監管不力,通過對“54”事故的認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議:
。1)明確內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職責;
。2)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設備檢修;
。5)加強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6)加強施工現場的封閉管理和人員來往登記制度。
(7)對原材料的往來管理進行專人指揮,并跟蹤督促落實。
。8)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腳手架、施工機具、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施工現場等部位加強管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3
20xx年3月1日15時50分左右,位于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內的攀枝花市天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稱天億公司)發生2號黃磷電爐爐料外泄燃爆事故,死亡3人,直接經濟損失約600萬元。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xxx令第493號)和《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2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政府成立了天億公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調查組),由市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隊、經信委、環保局、市總工會和釩鈦園區管委會組成,并邀請市檢察院參加事故調查。調查組由市安監局局長譚興忠任組長。
調查組通過現場勘察、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認定了事故性質及責任,提出了對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建議意見和整改防范措施。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及其黃磷冶煉爐概況
天億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主要從事黃磷生產和銷售。該公司現有股東二人:總經理、法人代表汪明華和董事長張捷,二人系夫妻。天億公司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川WH安許證字[20xx]0195,有效期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取得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編號:AQBWⅡ川;痆20xx]023,有效期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4日),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有《安全資格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該公司有兩臺黃磷電冶煉爐(1號爐和2號爐),設計年產15000噸食品級特種黃磷。該項目20xx年12月立項,四川省化工設計院進行設計,十四冶負責筑爐施工,20xx年6月初步建成并陸續投入生產。
該公司2號爐建成投入生產后,于20xx年進行過一次停爐清理爐料作業,但未對爐底碳磚進行檢查維護。20xx年11月1日因其變壓器燒毀而停產至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春節放假停產,2月15日恢復生產。
二、事故發生、報告和救援處置經過
20xx年3月1日7時白班上班后,因1號爐電極折斷停爐,磷爐車間副主任陳洪帶領磷爐乙班楊貴富(班長)等5人和鉗焊班5人、電工班5人對1號爐進行檢修,同時,楊貴富安排3名電爐操作工(張雪梅、周軍、郝建英)、1名巡視工(郝興華)負責2號爐操作和巡視。其間,2號爐8時打開出鐵口無磷鐵流出;10時出第一次渣時少量磷鐵從渣口流出;13時出第二次渣,預計16時出第三次渣。出鐵、出渣時楊貴富帶領本班人員從1號爐返回2號爐(1、2號爐相距約20米)作業。15時左右,鉗焊班的田占芳(副班長)、徐祥和電工班的周代旭、文翠明、邵芝連等人從1號爐檢修現場回到與2號爐相鄰的“精制工段工具間”準備工具和待命。約15時50分,大家聽到一聲悶響,未在意;數秒鐘后聽到第二聲悶響,并發現門外有渣、塵落下,周代旭、文翠明先后往門外跑,緊接著聽到第三聲、第四聲巨響,伴有大量渣塵和玻璃碎片落下,并有熱浪和煙霧從后面襲來。文翠明、周代旭往辦公樓方向跑,邊跑邊往后看,沒有發現田占芳、徐祥、邵芝連跑出來。隨后文翠明、周代旭將此情況告訴班組其他人員,大家分別撥打三人手機,均未聯系上。當時,陳洪、楊貴富正站在米平臺1、2號爐之間,聽到第一聲響楊貴富往2號爐方向跑了幾步并往下看,看到有火光和濃煙從2號爐底冒出,認為是爐底爆炸,馬上叫操作工張雪梅停電并往外跑。陳洪在通過手機向公司副總經理李子海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米平臺上的人員分別向后面的石灰車間和旁邊的1號爐方向撤離,撤離過程中陸續聽到數次爆響并伴有腳下微振。撤到0平臺1號爐旁空曠平地后陳洪立即清點人數,發現1號爐檢修現場和2號爐當班人員一個不少,這時看到電工文翠明跑來,大家詢問電工班、鉗焊班人員情況,得知田占芳、徐祥、邵芝連未能聯系上,并看到“精制工段工具間”和2號爐變壓器燃起大火,遂立即投入滅火。李子海獲悉事故情況后迅速報告總經理汪明華,李、汪二人先后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并安排相關工作。
15時51分,110指揮中心、119指揮平臺先后接到社會人員和天億公司員工報警,16時01分、16時07分園區公安分局、園區消防特勤中隊先后趕到現場進行警戒和滅火。
接到事故報告后,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殷旭東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協調滅火搶險、人員搜救、環境監測等工作。公安、消防、安監、環保、園區管委會等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負責人、川投化工公司部分員工趕到現場參與應急救援。至19時50分,大火撲滅;22時,在“精制工段工具間”發現田占芳、徐祥、邵芝連3人遺體,現場搜救結束。經法醫鑒定,3人均系“燒傷導致原發性休克死亡”。
事故發生后,省、市有關領導高度重視,先后指示:全力搜救失蹤人員,嚴防次生災害發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省安監局孫建軍局長、劉健副局長、吳金爐副局長及時過問,并指派專員連夜趕赴我市指導現場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3月2日10時,市委書記劉成鳴察看事故現場,強調要舉一反三,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決守住安全生產這條底線。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自力,市委常委、園區黨工委書記許健民先后趕到事故現場檢查指導相關工作。
為了防止次生災害,3月2日,市安監局釩鈦產業園區分局發出《關于保護現場、緊急處置隱患、配合事故調查相關事項的指令》,督促天億公司對2號爐受磷槽、精制槽中遺留的黃磷進行安善處置;3月2日10時30分,市安監局、園區管委會召開現場會,讓相關企業負責人現場接受教育;3月2日下午,以爐況控制、爐周水患和輔助用房為重點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在全市展開。3月3日,受省安監局委托,市安監局對天億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暫扣。3月19日,省安監局組織召開天億化工“”事故現場會。
3月2日12時,環保部門監測到的園區內和園區周邊空氣質量無異常。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技術鑒定和調查取證,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天億公司2號爐爐底碳磚失效,熔池下沉,爐底燒穿,熔融磷鐵磷渣泄漏遇濕爆炸,部分檢修人員避險不及,造成本次事故發生。經過對爐底碳磚襯里的清理,發現2號爐兩層爐底碳磚腐蝕殆盡,熔池下沉到碳磚以下,部分碳磚漂浮;爐底接近中心部位有直徑約40厘米的燒穿孔,近百噸熔融磷鐵磷渣從此泄出并遇濕爆炸。爆炸沖擊波沖垮爐周圍堰和相鄰水池,池中水流外泄并被熔融磷鐵磷渣覆蓋引發劇烈爆炸,導致預沉槽鋼梁支架垮塌、預沉槽墜落受損、槽中泥磷泄漏燃燒和“精制工段工具間”墻體崩塌,在此間準備工具和待命的5人中有3人未能逃離并遇難。同時,熔融爐料和熱輻射引燃該“工具間”右側隔壁上方的2號爐變壓器,加重了現場火勢和濃煙。
本次事故的間接原因是:
(一)爐底燒穿前磷爐的異常情況未被發現和重視。依照常識,爐底燒穿前會出現爐底溫度升高、爐底鋼板發紅現象,但當班負責2號爐巡視和爐溫監測的郝興華卻稱未發現異常。根據班組《工作日志》記載,20xx年2月下旬以來,2號爐電極消耗過大,磷鐵出得極少,負責公司生產管理和磷爐配料工作的車間主任林紅兵對此異常情況沒有認真分析原因,未采取預防、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
(二)磷爐管理混亂
1、無磷爐檢維修制度。2號爐自20xx年建成投產以來未進行過爐襯檢維修工作,爐底碳磚腐蝕、漂浮不能被及時發現和修復,磷爐長時間帶病運行。
2、不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磷爐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天億公司不按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磷爐爐底測溫熱電偶、預沉槽水箱等裝置、設施壞了也不能及時修復。
3、噸磷工資計提辦法的實施缺少安全約束。天億公司對磷爐車間實行噸磷工資計提辦法的同時安全考核未跟上,客觀上助長了班組、車間關注黃磷產量而無暇顧及安全現象的發生,對企業安全生產構成威脅。
4、企業安全管理體制不順,安全管理效力、權威不足。天億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行政副總經理分管,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設備管理工作由車間主任直接向總經理報告和負責,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技術、安全與設備脫節,當安全與其他工作發生矛盾和沖突時,安全往往讓位于其他,導致該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職工培訓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等問題不能有效解決。
(三)安全措施欠缺,安全生產執行力不強。在由副總經理李子海主持,當時的車間主任成秋池、精制包裝班班長肖元兵等參加的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產例會上,磷爐車間副主任陳洪提出2號爐爐底溫度過高、預沉槽下面有大量積水等問題,會議僅要求增加紅外電子測溫儀加強爐溫監測,未提出盡快修復熱電偶、制定監測操作規程、強化測溫過程管理等措施,導致爐溫監測方式不可靠、測溫過程和記錄存在一定隨意性等缺陷。對“2號爐預沉槽下有大量積水”的問題,會議提出“請相關管理人員引起重視,盡快解決此問題”,但時至本次爐底燒穿,2號爐預沉槽下仍有大量積水并導致爐底泄漏出的熔融磷鐵磷渣的劇烈爆炸。
(四)員工安全意識淡薄。本次事故中發生人員死亡的場所為“精制工段工具間”,其設計功能為:車間維修用備品、備件和工具堆放處,但部分檢維修人員仍然較長時間滯留其中;市安監局“12350”24小時人工值班電話、園區管委會和安監園區分局在天億公司大門口分別設置有《安全生產領導聯系牌》及《安全生產舉報牌》,安監園區分局專門發布關于報告安全生產重要事項的《通知》,并通過每月安全生產例會、檢查、培訓及“安全月”活動等形式反復宣傳,相關單位和部門均未接到有關天億公司磷爐或其周邊隱患的報告、舉報或反映。
事故性質:本次事故是一起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一)郝興華,天億公司磷爐乙班巡視工,負責20xx年3月1日白班2號爐巡視和爐溫監測、記錄工作,本應發現而未發現2號爐爐底燒穿前爐底鋼板和爐溫異常情況,未保管好測溫記錄,違反《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負本次事故直接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同時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20000元。
(二)林紅兵,天億公司黃磷生產車間主任,全面負責該公司生產管理和磷爐配料工作,對2號爐存在的爐底溫度過高、電極消耗過大、磷鐵出得極少等問題沒有認真分析原因,未能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預防和控制,最終導致事故發生,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負本次事故主要管理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同時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30000元。
(三)汪明華,天億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磷爐生產管理、技術管理和設備管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第(三)項“依法建立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第(四)項“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第(五)項“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規定,應負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同時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對其處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四)楊貴富,天億公司磷爐乙班班長,負責20xx年3月1日白班2號爐生產組織管理,對當班爐溫監測工作缺乏監督,沒有及時查看測溫記錄,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承擔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責任,本應對其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予以追究,鑒于事故當天其受命參與1號爐檢修,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其對2號爐的安全管理,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30000元。
(五)肖元兵,天億公司黃磷生產車間精制包裝班班長,負責黃磷包裝和受磷槽、精制槽、預沉槽及其下方水池管理工作,對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產例會提出的“2號爐預沉槽下有大量積水,請相關管理人員引起重視,盡快解決此問題”的要求未予落實,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負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責任,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30000元。
(六)李子海,天億公司副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行政后勤等項工作,總經理汪明華不在公司時受其委托召集公司生產例會,對該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未盡自己所能提出解決辦法,對20xx年11月11日生產例會反映的“2號爐爐底溫度過高”、“2號爐預沉槽下有大量積水”的問題解決措施不力,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負本次事故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30000元。
(七)成秋池,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2日任天億公司黃磷生產車間主任,20xx年1月3日起調到天億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汪明華控股的會東金川公司工作。作為當時天億公司的生產負責人,對2號爐存在的問題沒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解決,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負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責任,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25000元。
(八)陳洪,天億公司黃磷生產車間副主任,直接負責磷爐生產管理,雖然明確提出2號爐存在爐底溫度過高、預沉槽下有大量積水等突出問題,但沒有盡自己所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預防和控制,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承擔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責任,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25000元。
(九)李林君,天億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該公司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該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未竭盡所能提出解決辦法,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一款“其他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負崗位責任”的規定,應承擔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責任,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對其處以罰款20000元。
(十)天億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徹底,培訓教育不到位,規章制度執行不嚴格,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采用先進的工藝裝備,利用有效的管理技術和手段,加強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監測監控,及時制止不安全行為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的規定,對本次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項對天億公司處以罰款50萬元。
(十一)本次事故反映出目前園區安全監管未能深入到企業技術管理、設備管理層面的問題,建議對安監園區分局具體從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同志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對市安監局園區分局負責人和釩鈦產業園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建議責成釩鈦產業園區管委會、市安監局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五、防范措施建議
(一)針對本次事故反映出的問題,各化工企業要認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第一,立即開展化工爐窯專項整治,重點排查治理化工爐窯爐況監控、爐周水患和輔助用房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與不足。
第二,開展在役化工裝置安全診斷,查找設計缺陷,實施安全聯鎖裝置和自動化控制系統升級改造,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
第三,加快企業安全信息化平臺建設,提高安全監測監控水平。釩鈦園區已經建成投產的化工企業要在20xx年底前建成企業安全監測監控平臺,正在建設和即將建設的企業要將安全監測監控平臺納入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進行同步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并投入運行。企業平臺要與園區綜合平臺對接,確保企業平臺與園區平臺之間的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可靠傳輸。
第四,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提升安全標準化實效;て髽I要對照相關專業標準,按照持續改進的要求,強化班組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強作業過程監督,完善自保、互保、聯保機制,增強識險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第五,切實抓好危險化學品“兩重一大”安全監管工作。規范“兩重一大”檔案建設,強化“兩重一大”動態監管,開展“兩重一大”預案演練,提升“兩重一大”監管實效,防患于未然,控災于初始,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險化學品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針對釩鈦產業園區安全生產實際,結合上級要求,有關部門、園區管委會要認真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攻堅計劃,危險化學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切實扭轉園區安全生產被動局面。
第二,開展園區總體安全評價,制定園區《化工安全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總體應急預案》,調整園區產業結構,合理規劃企業布局,加強應急設施建設,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控制園區安全風險。
第三,開展園區企業安全診斷。組織安全生產專家組,對園區涉氯、涉磷、涉酸企業和冶金企業、液氨企業進行專家診斷,從設計、工藝、裝置、現場、人員、防護、操作、應急、管理等方面進行系統排查,列出隱患清單,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園區要分期分批對企業負責人、車間主任、班組長和生產、技術、設備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專門培訓,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意識,提升安全生產履責能力。要督促企業扎實有效開展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老員工年度安全教育和外來人員、危險崗位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養成安全行為習慣。
第五,研究解決園區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問題,提升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責權相當、事權統一、務實高效的園區安全監管體系,實現園區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
(三)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認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
第一,必須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增強“紅線”意識,強化“底線”思維,堅決把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能力和基礎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清理出相關行業領域,加強動態監管,掌控安全風險,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第二,厘清企業主體責任,監督企業完整、準確履職,持續改善企業安全生產條件,不斷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安全生產良性循環。
第三,加強宣傳教育和政策引導,調動員工安全生產積極性,鼓勵、支持員工舉報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各類事故隱患,充分發揮員工在隱患發現、報告及整改措施落實等環節不可替代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監督者作用,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安全生產的實際工作當中,把安全生產工作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
第四,培育、發展和規范安全顧問、安全培訓、安全咨詢、安全評估、安全監測、安全監理、安全托管等專業服務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提高服務質量檔次,為企業盡責、員工維權、政府履職提供實用、便捷、優質、高效的專業服務。
第五,領導帶頭,專家參與,媒體跟進,按照“四不兩直”要求開展暗查暗訪,及時發現事故隱患,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突出問題媒體曝光,典型案件公之于眾,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氛圍,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4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報告要及時準確,完整,對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漏報、或者瞞報。
3、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的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事故報告后,又出現新的情況的應當補報。
5、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接到事故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相關的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的證據;需要移動的現場物件,應當做出標記,留影像資料。
7、事故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8、發生事故并上報后,縣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9、事故調查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者依法追究責任。
10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的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的責任;提出對事故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11、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12、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5
這世上總有些事在預料之外,結合近期發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車間從多個角度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齊事故的發生,也督促我們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設備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為此,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查找不足,確保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為什么會連續出現安全事故,這些安全事故是否能夠避免事故發生后,我們應當怎樣想出了事故我們應當如何應對從發生的三起事故我們能夠看出,事故之所以發生,它與違章作業、職責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高、現場管理有漏洞,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監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間接關系;我們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訓,把心里的.壓力轉變成我們工作執行的壓力,將壓力有效地傳遞下去。
一是要將“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讓大家共知、共享,要喚起我們每名職工“違章就是事故”的意識,做到工作、謹慎,時刻如履薄冰。還要真正將我們的安全文化理念滲透到每一名職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質安全,不能麻痹大意憑僥幸;
二是要提高我們每名職工的安全認知本事。要真正認識到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嚴厲性。僅有境界提高了才會真正重視起來,才會將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實,去全面履職履責。
三是必須要做好各種隱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無事當有事,無中找有。排查隱患很重要的是要細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細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對問題視而不見,就可能對發現的問題解決不了。我們安全生產是動態的,是24小時不停運轉的,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可能又會出現,必須要建立全面細致排查隱患的長效機制,去解決問題。
四是要重點部位重點抓。車間、班組、各職場都有不一樣的重點,自我分管范圍的重點自我最有數,這就要求對各自的管理重點首先自我要重視起來,做到自我的事情自我辦,保證重點部位管控到位。
五是要職能崗位職能抓。在技術業務崗位很,要做執行標準、帶頭遵守規程、規矩。查隱患、抓規范、不斷揭示問題;做好事故的應急防范、應急處置;保證各種設備的運行率、完好率,動態地保證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最終,事故的發生總會讓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對癥下藥,才會避免這樣的事故發生,所以,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喚起每名職工安全想意識,做到每名職工不違章,不圖僥幸、不怕麻煩,要按照標準、按照規范,實實在在地干好自我的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6
事故單位:
事故日期: 20xx年X月 XX 日 傷亡情況: 0死X重傷0輕傷
事故類別:機 械 傷 害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 廣州ABC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XX路X號
經濟類型:XXXX
隸屬關系: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代碼: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從業人員總數:XXX人 企業規模:XX
聯系人:XXX 聯系電話:XXXXXXXX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廣州ABC有限公司XXX廠房XX生產線XX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時 XX 分 事故類別: XXXX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員傷亡情況
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偃藛T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恤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后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圬敭a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偻.a、減產損失的價值:
、诠ぷ鲹p失價值:
、墼磽p失價值:
、苤卫憝h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 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 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 事故的報告經過;
(6) 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 事故的善后處理情況;
。8) 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ㄒ唬┦鹿拾l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傥锏脑颉J侵赣捎谠O備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
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诃h境原因。指由于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廴说脑颉J侵赣扇说牟话踩袨槎鸬氖鹿。所謂人的不安
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ǘ┦鹿拾l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間接原因主要有:
、偌夹g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筑的設計,建筑物竣工后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布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設備及警報設備,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诮逃脑。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
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運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凵眢w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莨芾碓。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ㄈ┦鹿拾l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XXXX事故。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八、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找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要具備以下性質:
1、針對性; 2、可操作性;3、普遍適用性; 4、時效性。
十、附件
1、受傷人員(當事人)、現場目擊人員、有關管理人員調查詢問筆錄
(調查詢問筆錄要求2名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有關人員進行詢問,1人負責問話,另1人負責記錄。詢問過程要以一問一答的形式書面記錄,并要求被詢問人在詢問筆錄上簽名確認蓋指紋。)
2、受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及醫學證明資料
。▎T工入職基本資料、初次門診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3、事故現場照片、受傷人員及其受傷部位照片
4、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ㄡ槍κ鹿拾l生環節的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5、事故機械設備的技術鑒定資料
。ㄈ纾禾刂卦O備定期檢驗資料,專業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
6、現場示意圖
。ㄊ鹿尸F場平面示意圖)
十一、調查組成員名單(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以下位置親筆簽名)
姓 名單位、職稱及職務
組 長: 副組長:組 員: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7
事故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及時準確的查清事故經過、原因和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一、熟記事故分級
注意:1、采取從重原則,死亡人數不含失蹤、下落不明等;
2、直接經濟損失的計算,含各種補償費用
二、事故的分類
1、按行業劃分:火災、交通、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建筑施工、特種設備、其他行業。
2、按致損因素分類: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如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等20種。
3、按照傷害程度分類:輕傷、重傷和死亡。
三、熟記事故上報的時限和部門
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較大事故:
較大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重大、特大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上報時限和部門
四、掌握事故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單位全稱、地理位置、生產規模,礦山企業包括采儲量、生產能力、開采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
2、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時間具體、地點準確,是否波及周邊區域。人員傷亡情況、設備設施損毀情況及事故發生前的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簡要敘述,脈絡清晰
4、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主要指事故所導致的建筑物的毀損、設備設施和儀器儀表的損壞等;人員傷亡不作無根據的.猜測,實事求是。
5、已經采取的措施
現場采取的應急救援和現場保護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能夠初步判斷事故原因的,應當進行報告。
政府監管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進行報告。
五、事故的應急處理
事故發生后,生產經營單位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事故發生后,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有關證據,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8
這世上總有些事在預料之外,結合近期發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車間從多個角度進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起事故的發生,也督促我們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設備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為此,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查找不足,確保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為什么會連續出現安全事故,這些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發生后,我們應該怎么想?出了事故我們應該如何應對?從發生的三起事故我們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發生,它與違章作業、責任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高、現場管理有漏洞,規章制度執行不到位,監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間接關系;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訓,把心里的壓力轉變成我們工作執行的壓力,將壓力有效地傳遞下去。
一、要將“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讓大家共知、共享,要喚起我們每名職工“違章就是事故”的意識,做到工作、謹慎,時刻如履薄冰。還要真正將我們的安全文化理念滲透到每一名職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質安全,不能麻痹大意憑僥幸。
二、要提高我們每名職工的安全認知能力。要真正認識到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嚴厲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會真正重視起來,才會將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實,去全面履職履責。
三、一定要做好各種隱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無事當有事,無中找有。排查隱患很重要的是要細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細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對問題視而不見,就可能對發現的問題解決不了。我們安全生產是動態的,是24小時不停運轉的',舊的問題解決了,新的問題可能又會出現,一定要建立全面細致排查隱患的長效機制,去解決問題。
四、要重點部位重點抓。車間、班組、各職場都有不同的重點,自己分管范圍的重點自己最有數,這就要求對各自的管理重點首先自己要重視起來,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辦,保證重點部位管控到位。
五、要職能崗位職能抓。在技術業務崗位很,要做執行標準、帶頭遵守規程、規矩。查隱患、抓規范、不斷揭示問題;做好事故的應急防范、應急處置;保證各種設備的運行率、完好率,動態地保證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最后,事故的發生總會讓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對癥下藥,才會避免這樣的事故發生,因此,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喚起每名職工安全想意識,做到每名職工不違章,不圖僥幸、不怕麻煩,要按照標準、按照規范,實實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條例;環境污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不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ㄒ唬┨貏e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ㄈ┹^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ㄋ模┮话闶鹿剩侵冈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四條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配合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條工會依法參加事故調查處理,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
第八條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二章事故報告
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ㄒ唬┨貏e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ǘ┹^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三)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接到發生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
必要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第十二條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ǘ┦鹿拾l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ㄈ┦鹿实暮喴涍^;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ㄎ澹┮呀洸扇〉拇胧;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第十三條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十四條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五條事故發生地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其負責人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第十六條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根據事故的情況,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機關應當迅速追捕歸案。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受理事故報告和舉報。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九條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縣級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條上級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查由下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事故。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因事故傷亡人數變化導致事故等級發生變化,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由上級人民政府負責調查的,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二十一條特別重大事故以下等級事故,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參加。
第二十二條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應當遵循精簡、效能的原則。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
第二十三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并與所調查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二十四條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調查組組長主持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槊魇鹿拾l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
。ǘ┱J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
。ㄈ┨岢鰧κ鹿守熑握叩奶幚斫ㄗh;
。ㄋ模┛偨Y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ㄎ澹┨峤皇鹿收{查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并要求其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事故調查中發現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事故調查中需要進行技術鑒定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單位進行技術鑒定。必要時,事故調查組可以直接組織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技術鑒定所需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工作中應當誠信公正、恪盡職守,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保守事故調查的秘密。
未經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第三十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ǘ┦鹿拾l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ㄈ┦鹿试斐傻娜藛T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ㄎ澹┦鹿守熑蔚恼J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鹿史婪逗驼拇胧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第三十一條事故調查報告報送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應當歸檔保存。
第四章事故處理
第三十二條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做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有關機關應當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復,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處分。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復,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事故處理的情況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機構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涣⒓唇M織事故搶救的;
。ǘ┻t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三十六條事故發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事故發生單位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e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ǘ﹤卧旎蛘吖室馄茐氖鹿尸F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ㄋ模┚芙^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鹿拾l生后逃匿的。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0
關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中有關問題的規定
20xx年11月20日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認真查處每一起事故并嚴厲及時追責,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xxx令第493號,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條例》第二條所稱生產經營活動,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為實現某種生產、建設或者經營目的而進行的活動,包括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活動。
第三條根據《條例》第三條的規定,按照死亡人數、重傷人數(含急性工業中毒,下同)、直接經濟損失三者中最高級別確定事故等級。
因事故造成的失蹤人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員進行統計,并重新確定事故等級。
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事故發生單位依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提出意見,經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組織事故調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事故發生單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直接報組織事故調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四條事故調查工作應當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科學嚴謹、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開展。
第五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在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的基礎上,分清事故責任,依法依規依紀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提出嚴肅的處理意見,杜絕失之于軟、失之于寬、失之于慢的現象。
第六條對掛牌督辦、跟蹤督辦的事故,組織事故調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督辦機關請示匯報。負責督辦的部門應當加強督促檢查,并對事故查處進行具體指導,嚴格審核把關。
第七條對于中央企業發生的事故,事故發生地的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提級調查。
事故發生地與事故發生單位不在同一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開展事故調查確有困難的,可以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提請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提級調查。
第八條事故調查組組長一般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人員擔任。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按照《條例》規定,在事故調查組組長統一領導下開展調查工作。
第九條事故調查組應當制定事故調查方案,經事故調查組組長批準后執行。事故調查方案應當包括調查工作的原則、目標、任務和事故調查組專門小組的分工、應當查明的問題和線索,調查步驟、方法,完成相關調查的期限、措施、要求等內容。
第十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按照下列期限,向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一)特別重大事故依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重大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般不得超過60日;
(三)較大事故、一般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般不得超過30日。
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延長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下列時間不計入事故調查期限,但應當在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時向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說明:
(一)瞞報、謊報、遲報事故的調查核實所需的時間;
(二)因事故救援無法進行現場勘察的時間;
(三)掛牌督辦、跟蹤督辦的事故的審核備案時間;
(四)特殊疑難問題技術鑒定所需的時間。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報告應當由事故調查組成員簽名。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的原因、性質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事故調查組組長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仍有不同意見的,應當進一步協調;經協調仍不能統一意見的,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裁決。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對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責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第十二條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期限對事故調查報告作出批復,并抄送事故調查組成員所在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1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故公司: 事故地點: 事故名稱:
基本內容及格式
江蘇和順環保有限公司
一、調查組成員單位和人員:(組長、副組長、成員)
注明:備注未參加事故調查組的原因。
二、事故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事故調查組成立依據,事故調查組的組成情況。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注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系、經營范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采儲量、生產能力、開采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后果等。
。ǘ┦鹿蕡蟾、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公司規章依據及處理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七、調查組成員單位和調查組成員名單及簽字(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八、調查報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后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恤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后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ǘ┈F場勘驗、技術鑒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設備、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制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 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鑒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鑒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公安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鑒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鑒定證明); 4、善后處理協議與公證書。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2
一、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的規定》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為:
1、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或者逐級報告單位負責人。
2、單位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除立即向項目建設和監理單位報告外,還應該將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向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門、地方安監部門報告。
3、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單位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好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二、依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的規定。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報告制度為:
1、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如實報至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監察、勞動(如有人身傷亡)部門。
2、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第一項”所列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3、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預估的直接經濟損失;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三、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規定,特大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報告省、自治區政府和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
2、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逐級報告單位負責人。
3、特大事故報告應當包括的內容同“重大事故書面報告”的內容相同。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3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長,是學校工作的重要部分,我校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報告。學校領導切實加強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和部署,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的議事日程,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宣傳制度,設立消防安全監督崗。由校領導親自抓,全體教師直接參與,責任到人,落實到位,進行常期的自我檢查和自我整改。
一、建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傳制度。
二、學校在自查整改中發現
我校存在著一定的消防安全隱患,中心小學教師宿舍樓消防設施不夠完善,現已通水,但未裝滅火器,而且安全通道只有一條,且不夠寬暢。勝利小學火災隱患較嚴重,教師宿舍屬木質結構危房,電線老化,易發生火災,F在,學校領導對此十分重視,已將這些危房列入拆除整改項目,將盡快進行拆除整改。
校園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范文第三十篇
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與被訪人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進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檢查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報。
4、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教務處、班主任批準,方可出入。
5、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師,處理并記錄值日期間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校長室報告。
6、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廚房及其它重要場所,應按統一規定落鎖,以防外人入內,本校學生亦應按規定出入。
7、上課時間不會客。發現陌生人在校內活動要進行查問,發現形跡可疑的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
8、各班級要經常利用班會的時間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知識教育。如:飲食衛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豐富學生的安全知識,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班級內、校內出現較大安全事故分別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及時向校長室報告;出現一般安全問題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負責登記并處理。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4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 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 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 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置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信息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并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發布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并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復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序和權限,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后,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 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調度,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后,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匯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后,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準,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于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于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進程、處置進程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信息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毀等;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消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范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發布預警信息。
五、后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信息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后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后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通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15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偈鹿拾l生的時間、地點;
、谑鹿拾l生的初步情況;
、蹐蟾嫒说男彰挝缓吐撓惦娫。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并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范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后,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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